看法晨报讯:3月25日早间,格力电器股权有限公司发声明称,该公司将717亿股余下增发股权不予已过期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
据看法新媒体据介绍,格力电器增发专供投资顾问帐户所持有的29,660,800股公司优先股已经只以交易转让的形式转让至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尚余下7,173,216股未荠的。
如前所述公司发展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式总体规划考虑,为保护各阶层投资人自身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自信心,格力电器拟未荠的的第三次增发余下股权7,173,216股商业用途进行更改,更改前,上述增发的股权的增发商业用途为用作股权激励,更改后,此次余下增发股权不予已过期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
甚或消息称,格力电器于2019年1月30日举行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十三届表决透过了《有关第三次增发股权计划的提案》,并于2019年2月1日公布了《有关第三次增发股权的增发计划书》。增发资本金总值不高于港币2亿(含2亿)、不少于港币3亿(含3亿),增发时限为自监事会表决透过增发股权计划之日不少于12个月。
2019年2月19日,公司第三次增发股权首次实行增发。2019年3月19日,公司按公布的计划顺利完成增发,实际增发公司股权49,095,061股,使用资本金总值23,946.64万元。
2021年12月22日,公司举行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更改第三次增发股权商业用途的提案》,将第三次增发股权的商业用途更改为用作股权激励,可纸制或分期付款实行,如因公司雇员舍弃配售股权等原因引致已增发股权无法全部荠的,公司将举行监事会开启将未荠的部分股权自行处理的流程。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举行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十三届和于2022年2月16日举行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性股东会表决透过了《格力电器股权有限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提案)》及其全文和《有关已过期第三次增发股权的提案》等提案,一致同意公司实行第五期股权激励,优先股来源为公司增发专供投资顾问帐户中第三次增发的股权,预计将第三次增发股权中的36,834,016股授与第五期股权激励,并将第三次增发股权中除用作第五期股权激励外的余下股权总计12,261,045股不予已过期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目前已过期流程仍未顺利完成。
格力电器表示,此次更改增发股权商业用途后,公司将对7,173,216股已增发股权不予已过期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拟已过期股权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的0.38%。公司认为此次更改增发股权商业用途不能对公司的负债履行职责潜能、持续经营方式潜能及股东自身利益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此次更改增发股权计划的实行不能引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合乎挂牌上市条件,亦不能负面影响公司的挂牌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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