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晨报讯:1月25日,格力电器股权有限公司正式发布相关拟已过期部份第三次增发股权的报告书。
依照报告书,格力电器于2019年1月30日举行的监事会表决透过了《相关第三次增发股权计划的提案》,增发资本金总值不高于港币2亿(含2亿)、不少于港币3亿(含3亿),增发时限为自监事会表决透过增发股权计划之日不少于12个月。
2019年2月19日,格力电器第三次增发股权首度实行增发。2019年3月19日,公司按公布的计划顺利完成增发,前述增发公司股权4909.5亿股,采用资本金总值23946.64多万元。
2021年12月22日,格力电器举行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全会表决透过了《相关更改第三次增发股权商业用途的提案》,将第三次增发股权的商业用途更改为用作股权激励。依此,将前述增发股权中除用作第五期股权激励外的余下股权总计1226.1亿股的商业用途更改为已过期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拟已过期股权数目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63%,已过期顺利完成后股本为18.92亿股。
据看法新媒体介绍,格力电器现阶段股本为19.45亿股,下定决心已过期首度增发的股权4024.684亿股并适当增加注册资本,现阶段已过期流程仍未顺利完成。格力电器拟对公司《会章》相关条文展开修改,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8.92亿,公司股权总值由19.45亿股修改为18.92亿股,公司那时的股本内部结构为优先股18.92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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