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没;
我提议先注册登记,即便是注册登记个10万注册登记民营企业的公司;
创业者进去,股权投资款的一小部份进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注资,余下部份进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资产。
比如说我那时应允股权投资你200万RMB-20%,你那时公司10万注册登记民营企业,全是项目组的股权;
所以操作形式的这时候通常是:
你去税务注资,10万注资到12.5万,我打2万5注资款到申请文件户;
余下的197.5万步入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资产;
注资顺利完成后你公司的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是12.5万,我筹资了2.5万注册登记民营企业,占股了20%,项目组80%;
再者剩那197.5万,你也能注资完后再转注册登记民营企业。
假如不注册登记不然,或是和创业者一同设立公司,操作形式过程可能将是这种的;
我那时却是股权投资200万RMB-20%,咱一同设立公司;
公司的总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是200万,所以我只不过多于40万进注册登记民营企业;(200*20%=40)
余下的160Nagaur你打进申请文件户;
操作形式业务流程上就多了一道道,即我把160万先赠予你,接着你打进申请文件户,公司设立后宽免这部份债务人;这也常用,但稍稍麻烦事一点儿,特别是假如之后牵涉托管等等的难题这时候,这160万的排序形式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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