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浩云科技金润庠公司有关增加注册资本的债务人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报告书文本的真实世界、精确、完整,没有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重大申辩。
2020年6月22日,浩云科技金润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十三届,表决透过了《有关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的提案》,因公司2018年股权鞭策方案中的6名鞭策第一类离任失去鞭策资格证书,一致同意公司增发已过期前述6名鞭策第一类已授与但仍未弹出的硬性优先股332,037股;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十三届表决透过了《有关公司2018年股权鞭策方案首度授与第二个考评期可股权激励/解除限价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权鞭策方案预设的优先股套期保值第二个股权激励期可股权激励前提已成就,10名鞭策第一类符合第二个股权激励期可股权激励资格证书前提,一致同意10名鞭策第一类在第二个股权激励期可股权激励优先股套期保值数量为506,322份,10名鞭策第一类在可股权激励期间总计股权激励了506,322份优先股套期保值; 2021年4月23日,公司举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透过了《有关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的提案》,鉴于公司2020本年度实现的业绩未达成公司2018年股权鞭策方案明确规定的首度授与硬性优先股第二个弹出期和留出部份第二个弹出期的弹出前提,引致公司170名鞭策第一类不具备弹出前提,以及公司2018年股权鞭策方案中的有25名原鞭策第一类离任引致其不再具备鞭策资格证书,一致同意公司增发已过期前述195名鞭策第一类已授与但仍未弹出的总计8,400,620股硬性优先股。前述事项具体文本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2021年4月24日公布电子信箱咨询网()上的有关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0-054;2020-052;2021-033)。
实行前述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及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692,321,414元增加至684,095,079元。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举行2020年本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会章〉并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登记的提案》,拟公司注册资本从692,321,414元增加至684,095,079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司癸日债务人,债务人已自报告书公布之日45日内,有权明确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更多适当借款。
公司债务人如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更多适当借款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向公司提出口头明确要求,并各别有关凭证。
债务人未在明确规定期内行使职权前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将按法源继续实行。
电魂网络报告书。
浩云科技金润庠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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