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注册公司)注册公司认缴制度是怎样的?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
股东自己约定预付时间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
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甲方应该在约定开工日的7天前支付预付款,如果到了约定开工日甲方还没付,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催告后7天甲方还没付的,乙方有权停工.举个例子,约定1月15号开工,甲方应该在1月8号之前把预付款打给乙方,。到了1月15号还没付,乙方可催告,。到了1月22号还没付,乙方可停工,不算违约。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订阅系统的实施也相应出台了《企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中如实公示订阅内容和实收金额,方便公众查询。
如果其他人在与你签订大型经济合同之前发现你公司的实收金额较低,人们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行能力,可能合同无法签订,生意就不好了认购的资本越多并不越好;如果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可以在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取消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单独约定并记载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纳出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可以对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追究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的,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当先足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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