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中怎样排序创业投资公司的出资额?
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中,当创业投资公司确认了所持最终目标公司的具体内容股权比率后,该怎样排序出资额呢?比如说最终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创业投资公司欲所持其60%股权,则创业投资公司应出资啥?
1、假如不考量最终目标公司的股权产品价格变动,则创业投资公司的应出资额为:
1000多万元×60%÷(1-60%)=1500多万元
即创业投资公司应出资1500多万元所持最终目标公司60%股权。最终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多万元减少至2500多万元。创业投资公司的1500多万元扣除注册资本金资本。
2、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最终目标公司经营方式怎样,最终目标公司的股权产品价格的变动是必定的,比如说最终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但经计量那时股权商业价值为1200多万元,假如创业投资公司仍欲所持最终目标公司60%股权,所以创业投资公司又应出资啥呢?
在这儿就须要引入两个股权产品价格溢价率的基本概念。该最终目标公司的股权产品价格溢价率为:
1200多万元/1000多万元×100%=120%
则创业投资公司的应出资额为:
1000多万元×60%×120%÷(1-60%)=1800多万元
即创业投资公司应出资1800多万元持有最终目标公司60%股权。最终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多万元减少至2500多万元。创业投资公司出资的1800多万元中,有1500多万元扣除注册资本金资本,余300多万元扣除资本资本资产。
3、除了一类可能将的情况是,假如最终目标公司的股权商业价值早已因病升值,这时又该怎样确认创业投资公司的出资额呢?比如说,最终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但经计量那时股权商业价值布季600多万元,假如创业投资公司仍欲所持最终目标公司60%股权,创业投资公司又该怎样出资?
600多万元×60%÷(1-60%)=900多万元
即创业投资公司应出资900多万元所持最终目标公司60%股权。最终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多万元减少至1500多万元。创业投资公司出资的900多万元中,有500多万元扣除注册资本金资本,余400多万元扣除资本资本资产。回到敬请期待,查阅更多
责任编辑: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