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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工之声”是两个专注的士行业的网络平台,高度关注每两个送水工的姐,两个的士专业人士难得的网络平台,请点选下方“送水工之声”添加高度关注,方便我们每天向您发送最新资讯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廊坊市的的士驾驶员郭大姐,收到了高等法院判下来的一篇让他深感比较失望的民事起诉书。原本,因为受Performante、黑摩,和疫情的接连冲击,的士生意直线下滑,所以郭大姐有一段时间没向她们所处的的士公司按时交纳“租用费”。因此,公司这份诉讼,就把郭大姐告到了高等法院:明确要求郭大姐退还“租用”车辆,同时还明确要求郭大姐交纳6500元的租用费,和相关的酬金(以什莱扎维丘斯6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日2%分担酬金)。最终经过审判,高等法院认定,解除郭大姐与的士公司的运营租用合约,明确要求郭大姐在判决生效5李珊珊退还运营的士,同时明确要求郭大姐5年内支付积欠的租用费6500元。

尽管原告的士公司明确要求郭大姐分担的酬金,高等法院并没予以支持,但可以说这一场诉讼案,郭大姐却是一败涂地是一塌涂地。而比起赢下那场诉讼案,更加让郭大姐感动惊讶的是,在和公司打了那场诉讼案,或者说在被公司告到高等法院后,她们(和公司其他的的士驾驶员)与公司签定的合约,竟然而已一篇“租用合约”。始终觉得她们是的士的“前述出资人”的她们,在发现她们原本与公司签定的而已“租用”合约,也就意味着她们与公司并不是合作,而而已一种“租用关系”后,无疑深感十分的困惑和不满。请看她们与公司签定的合约:而始终自觉是“前述出资人”的她们,为什么愿意与公司签定这这份可以说是“割地赔款”的“租用合约”呢?原本,据郭大姐个人的说法,彼时公司明确要求旗下驾驶员签定这这份合约的这时候,居然没让驾驶员们翻查合约的条款和技术细节,就让大伙儿盖章盖纹身。至于公司为什么会明确提出这个吓人的明确要求,我们自行强身。而公司明确提出的这个吓人的明确要求,的士驾驶员出于各种原因,彼时竟又答应了下来。直到因为租用费的问题,的士公司把郭大姐告到高等法院后,大伙儿终于才知道,原本当初她们与公司签定的是这样两个“不平等条约”!对此,郭大姐表示,她们和公司所处的大部分的士驾驶员“都是贫困户没啥科学知识”、“搞不懂技术细节”。尽管如此,我们却是要说都是,无论呢贫困户,无论有没科学知识,但我们基本的“申诉意识”却是要有的是啊,不能别人明确要求你怎么做,你就老实应允啊(合约内容都没看,怎么能随便盖章彩布啊?),特别是在于的士公司关系密切的这时候,特别要拼上取见精神!不然,把你卖了你还在乐呵呵的徐鼎大凡!而无论呢“补救”,在得知自己与公司签定了这么这份不可信赖的“租用合约”后,的士驾驶员们现在已经彻底醒悟过来,想要通过集体申诉,乃至于集体起诉的方式,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以下是大伙儿的签名:

希望她们最终能有两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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