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纰漏股东如果分担下列职责:
1. 如果向公司本金交纳出资款;
2. 如果依主办人协定或是成立公司协定向出资妥当的主办人分担偿付职责;
3. 向负债人在未出资本金范围内对公司负债无法偿还的部份分担补足索赔职责,因此为一场职责,不多次重复分担;
法律条文依:
《公司法》第28条 股东应按时本金交纳公司会章中明确规定的各别所所夺的出资额。股东以汇率出资的,应将汇率出资本金取走有限职责公司在商业银行开办的帐户。股东不依第六款明确规定交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本金交纳外,还应向已按时本金交纳出资的股东分担偿付职责。
《公司法说明(三)》第13条首款至第二款 股东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公司或是其它股东允诺Behren公司司法机关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公司负债人允诺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履行职责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金范围内对公司负债无法偿还的部份分担补足索赔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的股东早已分担前述职责,其它负债人明确提出完全相同允诺的,人民检察院未予全力支持。
二、公司其它主办人职责
其它主办人如果分担下列职责:
1. 对公司,其它主办人和出资纰漏股东分担连带职责,承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2. 对其它负债人,其它主办人和出资纰漏股东分担连带职责,分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法律条文依:
《公司法说明(三)》第13条第二款 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依前项首款或是第二款明确提出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告,允诺公司的主办人与原告股东分担连带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公司的主办人分担职责后,能向原告股东追讨。
三、股权受让人的职责
这里的股权受让人指的是明知股东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
股权受让人如果分担下列职责:
1. 对公司,股权受让人和出资纰漏股东分担连带职责,分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2. 对其它负债人,股权受让人和出资瑕疵股东分担连带职责,分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法律条文依:
《公司法说明(三)》第18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是应知道,公司允诺该股东履行职责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分担连带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公司负债人依本明确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明确提出诉讼民事诉讼,同时允诺前述受让人对此分担连带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受让人依第六款明确规定分担职责后,向该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的股东追讨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董事和高管的职责
在公司注册资本所夺制下,公司成立时所夺出资的股东负有的出资义务与公司增资时是完全相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的督促股东出资的义务也不应有所差别。
董事和高管如果分担下列职责:
1. 对公司,董事和高管分担相应职责,分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2. 对其它负债人,董事和高管分担相应职责,分担职责后能向纰漏股东追讨;
法律条文依:
《公司法说明(三)》第13条第四款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职责或是未全面性履行职责出资义务,依前项首款或是第二款明确提出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告,允诺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首款明确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担相应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应予以全力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担职责后,能向原告股东追讨。
判例依:
《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胡秋生损害公司利益职责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再366号。
贾曾本律师:
– END –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