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星科技

用创新科技为企业赋能Empowering enterprises with innovative technology

 

服务热线:15914054545

您的位置: 首页 > 干货分享 > 正文

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及回购价格的约定【公司治理】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2-11-22

股份增发是指以下简称公司增发股东所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容许股份增发,其目地是保证对公司经营方式有提出异议股东的能够选择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方式。

从实践中看,当发生股份增发事项时,绝大多数提出异议股东早已与公司的关系断裂,人导集早已失去,如果除非提出异议股东拥有10%以上的股份,则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退出公司的民事诉讼。这种情况下,若股东与公司无预先签订合同增发监督机制导致提出异议股东无法透过股份增发有效途径选择退出公司,从而保持公司的竭尽全力续存,提出异议股东则有可能会急于谋求公司退出的法援有效途径,这对公司和个人来说毫无疑问都是互相残杀的。

因此,津津乐道股东允诺公司增发股份的前提及充分运用签订合同,由高等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透过调处从而达到提出异议股东成功选择退出公司的目地,是对公司与股东互不相让都是更快的选择。

【以案讲法】

赣江公司有沈某、钟某、吴某四位股东。

公司推行联手审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全部会计核算、经营方式公益活动和支出、对内经济行为必须透过备案并经全体人员股东协力联手批签才可竭尽全力执行,对重大金融资产受让明晰要求以股东决议案核准方式竭尽全力执行。

推行联手审核办公设备管理制度之后,赣江公司在一次对所持的金融资产展开销售公益活动时,金融资产受让从订价到受让均未取得股东吴某的一致同意,也未通告其参加股东会。吴某在知晓该事件后提出申请举行临时性股东会,明晰表示抵制金融资产受让,赣江公司否决了吴某的提出申请,并竭尽全力对金融资产展开受让。故吴某判令高等法院,明晰要求赣江公司全面收购其股份,同时,吴某递交了《年报》,拟确定股份增发产品价格。

陈词节录

最高人民高等法院2015年新闻稿案例

(2014)民申字第2154号民事民事诉讼起诉书

本案中,赣江公司已确认对重大金融资产受让明晰要求以股东决议案核准方式竭尽全力执行,根据赣江公司与吴某的往来函件,赣江公司对金融资产展开了销售,这一决议案未取得股东吴某的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股东会决议案受让公司主要财产投抵制票的股东有权允诺公司以合理产品价格增发其股份,因此吴某符合公司法允诺增发股份的情形。

同时,赣江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他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他股东认购。赣江公司和其股东会没有保障吴某作为股东应享有的决策权和知情权,侵犯了吴某的股东权益,符合赣江公司章程所签订合同的“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的情形。因此,吴某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允诺公司以增发股份的方式让其选择退出公司。

吴某允诺赣江公司以公平产品价格全面收购其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赣江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以支持。

【应对方案】

当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案提出提出异议时,意味着矛盾的产生,各方应当谋求最优解来处理纷争。但事实上,当出现分歧时,各方往往很难透过协商调处达成各自满意的方案,因此除了掌握法定的股份增发条款,各方预先对股份增发作出签订合同对减少股东间的争吵、维护公司的稳定至关重要。

(一)对符合《公司法》第74条的股东会决议案投抵制票的股东可允诺公司增发股份。

股份增发有严格的前提限制,法定的股份增发前提存是《公司法》第74条中。当74条所述的股东会决议案作出后,一方面,提出异议股东需毫不迟疑地表示抵制,表明立场,才能保证高等法院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当股东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股份增发权,即从股东会决议案透过之日起90日内,否则逾期高等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章程可另行签订合同公司增发股份的情形,在满足前提的情况下公司可增发股份、股东也可允诺公司增发股份,从而保障各方的利益。

从最高人民高等法院的新闻稿事例来看,起诉书直接将赣江公司章程中“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的内容作为裁判依据,从而得出吴某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允诺公司增发股份从而让其选择退出公司的结论。可以看出,这已是对《公司法》第74条允诺公司全面收购股份法定事由的扩张,从而使得公司章程的股东退股事由在内部对于公司及股东具有约束力。

因此,公司可以充分运用公司章程,根据自身的情况,签订合同在公司侵犯股东特定权利、员工股东离职等情形下,公司可以增发股东股份的条款。

(三)公司应在章程中预设合理公平的股份增发产品价格,避免因无法确定增发产品价格再引讼争。

《公司法》第74条确立了提出异议股东股份增发允诺权管理制度,但却未有明晰对股份增发产品价格的标准。股份增发产品价格的确定方法对增发方和受让方都极为重要,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了增发条款,仍然有可能产生分歧。

确定股份增发的方法有多种,有的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确定,但因为公司的金融资产在公司经营方式过程中,可能增值也可能快速贬值,对其中一方会存在不公平的情形,且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而如果到高等法院处理纠纷,为公平起见,往往会采用协力委托机构评估公司的净金融资产价值来确定产品价格,这就会产生额外的评估费用,增加了股份增发的成本和负担。如果透过预先签订合同股份增发产品价格的方式来确定,既简便又高效,双方也不易产生纷争。

在目前的实践中,公司章程签订合同的股份增发合理产品价格可以参照年报、金融资产价值、全体人员股东决议案认可的固定产品价格或具体计算方式来确定。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案投抵制票的股东可以允诺公司按照合理的产品价格全面收购其股份: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前提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受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退出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透过决议案修改章程使公司续存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案透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份全面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案透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

汤嘉丽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具有法学与新闻复合背景,熟悉传媒运作规律,擅长法律文书写作及大数据分析,曾编写过广东媒体侵权数据报告、广州股份受让数据报告等。常年服务于数十家法律顾问单位,涉及文化创意、互联网高新企业等多个领域,善于从“互联网+”的角度多维度思考法律问题,擅长运用媒体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张扬律师《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3版)》已上架。当当网、京东、淘宝等网络平台购书直接搜索“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增订3版”即可获得线上商家售书页面。

各大书店及法律书店均有发售!

京东用户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购买页面: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

公司环境治理法律服务简介

企业管理者需要重视公司环境治理。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具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懂得如何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以及除非发生纠纷如何帮助企业尽量避免损失。

团队律师洞悉经济态势,以法律思维和商业智慧在商事领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为企业在管理运营方面出谋划策、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受到企业界的广泛好评。

法律服务范围:

针对公司的成立与退出给予法律意见;为公司处理股份架构的设计与调整,解决公司控制权旁落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协助公司的审计与财务处理解决公司潜在的会计问题;为公司的投融资项目给予法律意见;代表公司处理民商事民事诉讼案件。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团队在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团队律师洞悉经济态势,以法律思维和商业智慧在商事领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和争议解决服务,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好评。

联系电话:(黄小姐)

推荐资讯
注册公司的好处,快来看看吧!

注册公司的好处,快来看看吧!

注册公司的益处诸多,以下将分别从专业和有威胁性的视角进行阐述: 1. 金润庠公司能透过发行股票股票和债券,在社会风气上广泛筹资,有利……
2024-04-17
20万注册的公司靠谱吗?

20万注册的公司靠谱吗?

那时注册公司推行认缴制度,对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高的管制,理论上来说,“十元”注册资本都是能办理手续注册登记的,当然现实生活中这种作法是……
2024-04-17
直播公司承诺“保量”带货20万元,实际销售额仅400元

直播公司承诺“保量”带货20万元,实际销售额仅400元

原副标题:现场直播公司允诺“顺价”带货20多万元,前述营业额仅400元 相片作者:另一说网 责任编辑为《周长》周刊创作者本版 ……
2024-04-17
新股消息 | 证监会对英矽智能出具香港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注册资本未实缴或未缴足的原因翁帆“强势崛起”,杨振宁18亿财产曝光,大儿子一句话暴露她人品

新股消息 | 证监会对英矽智能出具香港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注册资本未实缴或未缴足的原因翁帆“强势崛起”,杨振宁18亿财产曝光,大儿子一句话暴露她人品

网龙财经APP获悉,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8月11日最新消息,中国证监会申报境内外发售挂牌上市登记补足金属材料明晰要求(2023年8月4日—2023年8……
2024-04-17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