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投资顾问全称:东方航空 股份投资顾问标识符: 报告书序号:临2019-049 我国东方航空股份非常有限公司 相关控股公司股东签定注资协定的报告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者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真实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部分及控股股东。
我国东方航空股份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收到控股公司股东我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东航集团公司”)通告,为贯彻我国共产党中央理事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相关大力推进国有民营企业体制改革的相关明确要求,东航集团公司于日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本市场市场监管理事会、东莞东材科技股份投资控股公司非常有限公司、广州市卫星城工程建设股份投资集团公司非常有限公司、广州市鹏航创业股份投资公募基金合资经营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协力签定《相关我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非常有限公司之注资协定》(下列全称“《注资协定》”),以大力推进东航集团公司股份多样化体制改革。 依照《注资协定》,东莞东材科技股份投资控股公司非常有限公司、广州市卫星城工程建设股份投资集团公司非常有限公司、广州市鹏航创业股份投资公募基金合伙民营企业(非常有限合资经营)分别以钱款向东航集团公司注资100亿港币(下列全称“此次注资”)。
此次注资妥当后,东航集团公司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资市场监管中央民营企业的现况维持不变,做为本公司控股公司股东的地位维持不变。依照《注资 协定》,此次注资资金主要用作民用航空主营业务,服务项目国家“金砖”工程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本公司将持续高度关注东航集团股份多样化体制改革关键性进展情况,严苛按照相关法规及规章文档的明确要求,及时处理履行职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欲了解各阶层股份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相关报告书并特别注意股份投资风险。
电魂网络报告书。 我国东方航空股份非常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1日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