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经济政策简述”新浪网埃库谢
为更进一步引导科技技术创新,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创新创业者的生机和主动性,使科研成果最小某种程度转化成为现实生活劳动生产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税拟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有关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经济政策的通告》。为保证税款明晰知悉税赋折扣办理手续业务流程和相关明确要求,使旧有经济政策通畅并行、易于新规全面落实,长春市国税局局于昨天下午9:00到11:00应邀长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科长 张国华、综合处张广涛召开《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经济政策简述》新浪网专访,下面是埃库谢。
【主播】:诸位网民、税款朋友我们好!今天在省国税局网站举办有关“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经济政策”专题讲座新浪网专访版块,此次专访我们特别应邀了长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科长 张国华、综合处张广涛,他们将就有关经济政策与网民展开新浪网交流,热烈欢迎网民发问。王科长、李老师速速,热烈欢迎你们开讲新浪网专访。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主播好,诸位网民我们好!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主播好,诸位网民我们好!
【主播】:王科长,谢谢,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次出台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经济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科长 张国华】:好的。为更进一步引导科技技术创新,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创新创业者的生机和主动性,使科研成果最小某种程度转化成为现实生活劳动生产率,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税拟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 有关健全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经济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101号)。此项经济政策折扣力度大、牵涉环节多、应缴期限长,为保证税款明晰知悉税赋折扣办理手续业务流程和有关明确要求,使旧有经济政策通畅并行、易于新规全面落实,国税发布了《有关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地税问题的报告书》(国家国税报告书2016年第62号), 对《通告》牵涉的有关所得税地税难题展开了明晰。
【主播】:目前定向增发有关的税赋折扣经济政策主要有什么样?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此前有关税赋折扣经济政策主要集中在股份奖赏和技术入股两方面,具体主要包括对顶角经济政策:
一、对全国职教技术民营企业转化成科研成果给予有关人员的股份奖赏,实行5年分期付款课税经济政策。
二、民营企业或个人只以货币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对金融资产评估产品服务所得允许5年内分期付款应缴。
【主播】:现在已经有网民参与进来了,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有什么样难题吧!
【网民】:两位老师,速速!这次调整后定向增发税赋经济政策有什么变化,对我们税款的税负有什么影响?
【长春地税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按照调整前的税赋经济政策,民营企业给予员工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份奖赏等,员工应在行权等环节,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试用3%-45%的7级累进税率征税;对员工之后转让该股份获得的产品服务收益,则“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征税。
为减轻定向增发获得者的税赋负担,此次调整,一是对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份奖赏,由分别按“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两个环节征税,合并为只在一个环节征税,即税款在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获得股份奖赏时暂不征税,待今后该股份转让时一次性征税,已解决在行权环节课税现金流不足难题;
二是在转让环节的一次性征税统一适用20%的税率,比原来税负降低10-20个百分点,有效降低税款税赋负担。
【网民】:谢谢!讲一讲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赋经济政策是如何调整的?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谢谢!按照调整前税赋经济政策,民营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技术成果的转让收入,以技术成果转让收入减除该金融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课税所得额,税款允许在5年内分期付款课税。
为加大对技术创新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和个人实施科研成果转化成,此次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赋经济政策展开调整,增加递延课税的经济政策选择。
民营企业或个人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课税经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课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份时,按股份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同时规定,无论投资者选择适用哪一项经济政策,被投资民营企业均可按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税前摊销扣除。
上述折扣经济政策将大幅降低民营企业和个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税赋负担,积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成。
【网民】:谢谢!我看到文件中提到,定向增发递延课税折扣经济政策只适用非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税赋经济政策是如何处理的?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谢谢!按照现行税赋经济政策规定,对个人从二级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其股票转让所得以及持股一年以上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均已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折扣经济政策。同时,考虑到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强,变现快,因此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不在递延至转让股票时应缴,仍按现行经济政策执行,解禁以及获得股份奖赏时确认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应课税款。为解决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对象应缴在时间方面的困难,此次经济政策调整更进一步延长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课税期限,延长至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对全国中小民营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考虑其属于非上市公司,且股票变现能力较弱,因此按照非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递延课税经济政策执行。
【网民】:如果在递延课税期间,实施定向增发的民营企业情况发生变化,不在符合条件,应该如何处理?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这位网民谢谢!民营企业实施的定向增发计划享受递延课税期间,民营企业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经济政策文件中所列的可享受递延课税折扣经济政策的条件第四项(激励对象范围)、第五项(股份持有时间)或第六项(行权时间),该定向增发计划不能继续享受递延课税经济政策,税款应及时缴清。递延课税期间,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发生变化,进入负面清单行业的,已经实施的定向增发计划可继续享受递延课税经济政策;自行业变化之日起新实施的定向增发计划不得享受递延课税折扣经济政策。
【网民】:请问,民营企业实施享受税赋折扣的定向增发计划,需要办理手续什么手续吗?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这位网民谢谢!民营企业实施享受税赋折扣的定向增发计划,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享受税赋折扣经济政策。同时,实施定向增发的民营企业应负责代扣代应缴款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民营企业每年应向税务机关报告激励股份的持有及转让情况。《报告书》明确了备案手续办理手续的时间明确要求及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对于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享受税赋折扣无需税款本人办理手续备案手续,只需由实施定向增发的民营企业或被投资民营企业代为办理手续即可。
【网民】:我想问一下在股份转让的时候具体都需要提供什么样资料?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谢谢!《通告》规定,民营企业实施定向增发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定向增发或取得技术成果的民营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因此,个人转让递延课税的股票(权)时,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扣缴有关的税款。递延课税股票(权)转让、办理手续课税申报时,扣缴义务人、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一并提供能够证明股票(权)转让价格、递延课税股票(权)原值、合理税费的有关资料,具体主要包括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和有关票据等。资料不全或无法充分证明有关情况,造成计税依据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税赋地税法有关规定展开核定。
【网民】:李老师,谢谢!我是新接触这方面的会计,能否分别解释一下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份奖赏的概念吗?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份,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定向增发计划规定条件才可以处置该股份.
股份奖赏是指民营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份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网民】:请教一个难题:《通告》规定,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定向增发,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请问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是怎么确定的?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谢谢!《通告》规定,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定向增发,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为易于操作,《报告书》明确,公司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份奖赏获得之上月起向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确定。
【网民】:李老师,是这样的,刚才您说的这个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确定,能否举个例子?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恩,好!就刚才平均人数的计算做个例子。
例如:某公司实施一批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1月行权,计算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时,以该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计算。
【网民】:麻烦您分别说一下非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和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备案时间?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非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备案时间: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份奖赏获得之次月15日内。
上市公司股份激励的备案时间: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份奖赏获得之次月15日内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备案时间:被投资公司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份之次月15日内。
【网民】:我们民营企业是核定征收民营企业,能享受这个经济政策吗?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谢谢!考虑到核定征收民营企业通常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支出情况,《报告书》明确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民营企业才能适用上述经济政策。因此,您民营企业不能享受这个经济政策。
【网民】:谢谢!请问,如果员工有取得符合递延课税条件的定向增发,也有不符合递延课税条件的定向增发,如何展开税赋处理?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员工取得的定向增发,区分符合条件、实行递延课税经济政策的定向增发和不符合条件、未递延课税的定向增发,适用不同的税赋经济政策分别计算课税。其中,对员工在一个课税年度内,多次从任职受雇民营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不符合递延课税条件的股份,参照《国家国税有关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难题的补充通告》(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规定执行。
【主播】: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专访就展开到这里了,网民如果还有其课税方面的难题,可以登入长春市国税局网站经济政策解读、课税咨询、经济政策法规等版块展开查询或者拨打长春市国税局课税服务热线12366-2展开咨询。谢谢我们,再见!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科长 张国华】:感谢网民的积极参与和对国税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再见!
【长春国税局所得税处 张广涛】:感谢网民的积极参与和对国税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再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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