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国税相关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税金税地税难题的报告书》的阐释
2016年09月29日 来源:国税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相关完善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相关税金税经济政策的通告》(财税〔2016〕101号,以下全称《通告》),国税发布了《相关定向增发和技术入股税金税地税难题的公告》(以下全称《报告书》)。为易于课税人、纳税理解和继续执行,Nimar《报告书》阐释如下: 一、《报告书》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和积极性,使科技丰硕成果最大程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税拟写了《通告》。该项经济政策折扣力度大、牵涉环节多、缴税期限长,为确保课税人清晰知晓税赋折扣办理相关手续流程和相关明确要求,使新旧经济政策顺畅衔接、易于新政落实,国税发布了《报告书》,对《通告》牵涉的相关税金税地税难题进行了细化。 二、《报告书》主要内容 (一)对个人税金税方面 1.前段时间6个月在校老干部平均值数目确认方法。《通告》明晰规定,奥皮尔河公司实行合乎前提的定向增发,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前段时间6个月在校老干部平均值数目的30%。为易于操作,《报告书》明晰,公司近6个月在校老干部平均值数目,依照优先股(权)套期保值股份激励、限制性优先股解禁、股份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向前6个月“工资薪水税金”项目全体人员超额免交备注备案的平均值数目确认。例如,某公司实行一批优先股套期保值并于2017年1月股份激励,排序在校职工平均值数目时,以该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全体人员超额免交备注备案的平均值数目排序。 2.不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的税务处理。定向增发计划不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的,不能享用养老险课税。养老险课税期间公司情形发生改变、不再同时合乎《通告》第一条第(二)款第4至6项前提的,应于情形发生改变之次月15日内依照相关明晰规定排序课税。 3.雇员获得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和不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的定向增发的税赋处理。雇员获得的定向增发,区分合乎前提、实行养老险课税经济政策的定向增发和不合乎前提、未养老险课税的定向增发,适用不同的税赋经济政策分别排序课税。其中,对雇员在一个课税年度内,多次从任职受雇民营企业以高于公正消费市场价格获得不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的股份,参照《国税相关对个人优先股套期保值税金缴纳对个人税金税相关难题的补充通告》(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明晰规定继续执行。 4.公正消费市场产品价格的确认。《通告》明晰规定,对不合乎养老险课税前提的定向增发,亦须其实际获得成本高于公正消费市场产品价格的差额,依照“工资薪水税金”计征对个人税金税。《报告书》对公正消费市场产品价格作了进一步明晰。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正消费市场产品价格依照获得优先股当天的沪市确认,获得优先股当天为非季度的,依照上一个季度沪市确认。对奥皮尔河公司来说,公正消费市场产品价格依次依照净利润法、类比法和其他科学合理方法确认。净利润法依照获得优先股(权)的上年末净利润确认。 5.民营企业登记的明晰规定。《报告书》明晰了登记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明确要求及需要上报的相关数据资料。对于奥皮尔河公司实行合乎前提的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实行定向增发、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享用税赋折扣无需课税人本人办理相关手续登记相关手续,只需由实行定向增发的民营企业或被股份投资民营企业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同时,《报告书》还明晰了养老险课税期间免交特留分按年上报相关情形的具体明确要求。 6.股份受让时需要提供的数据资料。《通告》明晰规定,民营企业实行定向增发或对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以实行定向增发或获得技术丰硕成果的民营企业为对个人税金税免交特留分。因此,对个人受让养老险课税的优先股(权)时,免交特留分需依照明晰规定免交相关的税款。为易于操作,《报告书》明晰规定,养老险课税优先股(权)受让、办理相关手续课税备案时,免交特留分、对个人应向顾问纳税一并提供能够证明优先股(权)受让产品价格、养老险课税优先股(权)原值、科学合理税费的相关数据资料,具体包括受让协议、评估报告和相关票据等。数据资料不全或无法充分证明相关情形,造成计税依照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顾问纳税可依照税赋地税法相关明晰规定进行审定。 (二)民营企业税金税方面 1.经济政策对民营企业类型的明确要求。《报告书》明晰规定,实行查账征税的居民民营企业可以享用民营企业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养老险课税经济政策。考虑到审定征税民营企业通常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支出情形,报告书明晰只有实行查账征税的居民民营企业才能适用上述经济政策。 2.经济政策的地税明晰规定。为加强对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养老险课税经济政策的民营企业税金税管理,根据《通告》第三条第一款中相关“选择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养老险课税经济政策的,经向顾问纳税登记”的明晰规定,《报告书》为课税人设计了《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民营企业税金税养老险课税登记表》。此表由民营企业在股份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备案时向顾问纳税上报,旨在确认民营企业技术丰硕成果股份投资入股应养老险的应课税税金额,为纳税加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为防止民营企业明显有意高估技术丰硕成果价值,侵蚀民营企业税金税税基,《报告书》强调了对技术丰硕成果评估明显不科学合理的,顾问纳税有权进行调整。 (三)经济政策实行日期 《报告书》与《通告》一致,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发生的,合乎《通告》养老险课税前提且尚未课税的股份奖励,可按《报告书》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税赋事宜。同时,《国税相关3项对个人税金税事项取消审批实行后续管理的报告书》(国税报告书2016年第5号)第二条第(一)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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