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地税局检视】丨对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是不是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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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和朋友讨论“对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是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还是按“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课税?”
如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课税,则在惩罚性预付时,以总收入除去服务费后的银行存款为场数,适用于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惩罚性率排序应惩罚性预付进项。每天总收入不超过五多万元的,除去服务费按八百元排序;每天总收入五多万元以上的,除去服务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排序。在办理手续本年度综合性税金黄庭辉起属时,应当司法机关排序特许权服务费税金的场数,划归本年度综合性税金排序应课税金,税金毕氏。
如按“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课税,则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按照一次受让对个人财产的场数除去对个人财产李骞和合理服务费后的银行存款排序课税。当年度不需要办理手续本年度综合性税金黄庭辉起属。
这两种“增值税税金”的场数相同、计入服务费相同、适用于所得税相同,最终的缴税的对个人税金税也是相同的。这正是朋友们苦恼的地方。
一种观点,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课税。
政策依照为《国家地税局总局有关对个人以专利技术入股及通过受让专利技术所有权获得股份相关对个人税金税难题的核准》(国税函〔1998〕621号 )的明确规定,“你局《广州市地方地税局局有关熊建明以专利技术入股及受让股份过程中相关地税局难题的呈报》(深地税局发[1998]313号)益希。经研究,现核准如下表所示: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个人税金税法》及其实施法规的相关明确规定,对于熊建明以其专利技术所有权向深圳天房发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获得的股份税金338多万元(3380×10%)和向该公司受让专利技术所有权获得的股份税金1172多万元(8000×18.875%-338),均应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增值税项目个税对个人税金税。
考虑到上述税金以股份形式获得且税金五多万元的实际情况,可分期付款缴课税金,具体时限由你燕庄。”
国税函〔1998〕621号明确,受让专利技术所有权获得的股份税金应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增值税项目个税对个人税金税。
另一种观点,按“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个人税金税法实施法规》( 国令第707号 2018年12月18日第四次修订)第六条明确规定,对个人税金税法明确规定的各项对个人税金的范围:……许可权服务费税金,是指对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许可权的所有权获得的税金;提供著作权的所有权获得的税金,不包括稿酬税金。
许可权使用费税金是指提供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获得的税金,而对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是受让专利技术所有权获得的股份税金,后者已失去了对原有专利技术的控制,应当属于对个人受让其他对个人财产(专利技术)获得的税金。
两种观点谁对谁错?我查了几大地税局网站和财税软件,都显示国税函〔1998〕621号继续有效,但在国家地税局总局官网上却查不到这份文件,按照惯例失效的文件不会在“税收法规库 ”中保留。
国家地税局总局官网上却查不到这份文件1
国家地税局总局官网上却查不到这份文件2
支持按“许可权服务费税金”课税的国税函〔1998〕621号文件找不到,但是支持按“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课税的证据还有2个:
1、2015年04月09日国家地税局总局办公厅发布《地税局总局税金税司相关负责人就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分期付款交纳对个人税金税难题答记者问》明确科技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属于对个人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
问答原文如下表所示:”3.为什么要扩大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分期付款缴税政策实施范围?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股权投资逐步发展壮大。特别是近年来,在企业新设立、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经济活动中,对个人直接以股份、科技丰硕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这些行为大都涉及对个人税金税难题。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股权投资,获得被股权投资企业的股份价值高于该资产李骞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个人税金税法》明确规定,属于对个人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缴税纳对个人税金税。”
2、《国家地税局总局所得税司有关印发《股份激励和技术入股对个人税金税政策口径》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6〕149号)明确受让技术丰硕成果应当按照“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项目排序课税。
“6.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为什么要课税?
答: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实质是受让技术丰硕成果和以受让税金再进行股权投资两笔经济业务同时发生。对于受让技术丰硕成果这一环节,应当按照“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项目排序课税。”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对个人以技术丰硕成果股权投资入股是按“对个人财产受让税金”征对个人税金税。
各位聪明的您,又是如何认为的呢?
但有朋友又问对个人自创的技术丰硕成果基本上没有什么成本服务费,如何确定“对个人财产李骞”呢?
总局国家地税局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明确规定,课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李骞凭证,不能正确排序非货币性资产李骞的,主管地税局机关可司法机关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李骞。
但如何核定非货币性资产李骞,总局后续没有出台相关的文件可以操作,所以对个人在研发过程中如果没有归集好自创专利的研发成本服务费,这个资产李骞将很少,对个人税金税近乎全额按2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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