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双创板挂牌上市理事会订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召开2021年第31次挂牌上市理事会表决会议。届时,江苏宏微科技股份非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者保荐人人)将接受表决。但是,财事君在翻看招股后发现,保荐人人自主性存有很大的疑问,比如与数家关键大顾客下文,第二大顾客菁华技术入股后营收迅速攀升,这些恐怕单厢成为保荐人人挂牌上市路上的拦路虎。
依照保荐人人自己的介绍,保荐人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输出功率半导体晶片、双管、组件和控制器组件的结构设计、研制、生产和产品销售,并为顾客提供输出功率器件的软件系统,IGBT、FRED 双管和组件的核心是 IGBT 晶片和 FRED 晶片,公司拥有自主研制结构设计市场主流 IGBT 和 FRED 晶片的能力。
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为公司厂家,2017 年对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的营收为 864.42 多万元、2019 年、2020 年对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的营收分别为 1,064.08 多万元和1,681.85多万元;2018 年未步入前四大客户。
由于名字与保荐人人同名,此种也是比较错综复杂的亲密关系,交易所也直接提问,要求保荐人人表明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人或其关联公司与否存关联亲密关系,与否存有保荐人人的雇员、前雇员、前股东或其关联公司在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处认购、供职情形,与否存有违规操作,与否设立前即与保荐人人签订分销协定或达成密切合作方,与否有日商授权采用的协定,厂家采用分销商日商与否符合行业规矩。
依照保荐人人的回复,里面的亲密关系也掀开了盖头,贵阳宏微科技注册于2015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100多万元,该公司股东为廖庆、杨青美夫妇,廖庆为该公司前述掌控人。廖庆曾为公司前雇员,于2009年1八千职公司,主要负责西南新区的产品销售,考虑家庭因素等个人原因,廖庆于2015年10月从公司离任。
贵阳宏微科技前述掌控人廖庆曾在保荐人人工作6年,在启动挂牌上市的危急关头,设立另外一间公司,而且还与保荐人人“下文”,简单说,就是相连接一个日商,而保荐人人却说,公司不存有通过委托认购、信托公司认购或其他协定安排代他人持有贵阳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形。
此种亲密关系其实也很难定案,但在之人看来,另一间公司保荐人人应该还是可以掌控的,不然谁会授予对方采用公司日商采用呢。
类似的情形还不止于此,依照保荐人人在新三板挂牌时候披露的公开转让表明书显示,2014年1-6月,广州市深宏微科技非常有限公司为保荐人人的第四大顾客,产品销售金额为1,735,566.79元,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深宏微科技设立的时间为2013年,也就是说设立的当年就开始密切合作,第三年就步入了前四大,让人遗憾的是,仅仅过了一年,这样一间与保荐人人“下文”的关键顾客也从前四大消失了,目前与否跟保荐人人除了密切合作,我们也搜寻不出更多的信息,但是,从另一间公司的经营情形来看,大概率还保持着一定的密切合作亲密关系。
如果除了密切合作,双方与否关联亲密关系,发行人与否需要主动表明?保荐人机构与否自查过呢?
保荐人人除了数家厂家存有疑问外,另外一间叫菁华技术的公司则更加敏感。
依照招股显示,菁华投资于2017年11月、2018年1月和2018年9月三次入股保荐人人,为保荐人人的产业投资者,2018、2019和2020年度保荐人人向菁华技术(苏州菁华)的营收分别为921.84多万元、1,656.24多万元和3,496.58多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1%、6.38%和10.54%,产品销售金额和占比持续上升;依照回复中保荐人人向苏州菁华产品销售的主要产品与向其他第三方产品销售的同型号产品价格的对比情形,2018年以后绝大多数物料的价格差异率为负,价格不存有明显差异,不存有利益输送情形。
2018年9月保荐人人定向发行股份后菁华投资认购10.4244%,2020年5月菁华投资出让部分股权后认购保荐人人4.5401%,减资的原因系顾客A要求保荐人人减少与菁华投资的股权比例,2020年6月宏微科技与顾客A签署了相关技术和产品密切合作的协定,2019年菁华投资取得分红款208.60多万元;菁华投资减持保荐人人股份的价格系参考外部投资者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为7.4460元/股,同期其他股权转让价格为6.7000元/股。保荐人机构、申报会计师、保荐人人律师未表明对“菁华投资减持保荐人人股份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的自查过程、自查依据。
依照VMI交货协定约定,入VMI仓库的货物自苏州菁华收到货物后三个月内没有领用的,也没有退回公司的视为产品销售。
菁华技术与英飞凌形成良好的密切合作亲密关系。依照申报材料,顾客A与保荐人人的密切合作协定签订于2020年2月,合同生效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对于此种情形,交易所要求保荐人人2020 年向菁华技术营收大幅上升的原因,产品销售的产品类型及金额构成、2020 年各月的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形,相关产品顾客端的应用情形,与否实现最终产品销售或采用。
保荐人人向关联公司营收和占比持续上升与否与菁华投资入股有关,在多数物料价格差异率为负的情形下,得出“价格不存有明显差异,不存有违规操作情形”的结论与否合理审慎,保荐人人以较低价格向菁华技术产品销售的客观原因,相关交易与否公允,与否构成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菁华投资于 2020 年 5 月减持保荐人人股份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高于同期股权转让价格的原因,减认购份与否对保荐人人与菁华技术的继续密切合作产生不利影响,保荐人人对菁华技术的在手订单情形;保荐人人与顾客 A 密切合作协定签订的具体时间,相关协定的履行情形、对应的收入情形。
报告期各期与否存有苏州菁华收到货物后三个月内没有领用也没有退回公司、视为产品销售的情形,若有,请表明金额及占比、后续领用时点,相关收入确认与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与否存有对其他顾客采用 VMI 模式产品销售的情形;保荐人人向英飞凌采购晶片单价的公允性。
这里有几个细节大家品一下,在菁华技术入股后,保荐人人对其销售收入大幅攀升,但就是在这敏感的危急关头,也就是在保荐人人申报材料的前夕,菁华技术进行了减资,也就是把过半的股权进行了转让,眼看保荐人人就要挂牌上市,菁华技术为何要进行转让呢?难道挂牌上市后股价带来的收益他不香吗?
背后真实的情形到底如何呢?保荐人人对其营收的攀升,与否跟其入股有关呢?此种该怎么定义呢?如果没有亲密关系,菁华技术又为何要突然减持呢?不是不打自招吗?
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之下,保荐人人要想成功闯关双创板恐怕不是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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