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优选
OCT. 2020
相对于之前的注册资本实缴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下列全称“实缴制”),注册资本认缴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下列全称“认缴制”)下,股东不必立刻交纳认缴的注册资本,一般都是签订合同十分长的一两年后才交纳出资,所以在认缴制中,代自己所持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王戎股东”的风险大于实缴制中的王戎股东。自2013年12月28日实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后后,公司股东配售公司股份,可以不必立刻实缴配售的注册资本,到签订合同的时间交纳配售的注册资本方可,这一管理制度很大的便捷了公司的注册和开办,活耀了市场,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大量关联方股份导致的王戎股东自身利益损坏的问题也日渐突显和严重。
01
公司负债,祸及王戎股东
前段时间我们办理手续了多起因为公司借钱杨乐乐,公司股东被新增为举报人,莫名的就被扣押了商业银行帐户、拍卖行了不动产的情况。
李女士化学反应其刚高中毕业的儿子被佛山某高等法院新增为被强制性执行人,其儿子王女士赠与信用卡被高等法院强制性划到了5多万元,而且更要经济负担继续偿还负债50多元化负债的职责,不然将被列为管制高消费成员名单。,李先生赠与两套房子,莫名就被广州某高等法院扣押、准备拍卖行。
到底为什么,外头的,两个人信用卡被商业银行强制性划到5多万元,更要被列为管制高消费成员名单;两个人自己努力奋斗十多年购得的新房子被扣押、甚至遭遇拍卖行的境遇,这是咋呢?
原来,王女士协助好友关联方A公司100%股份,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不曾实缴。因与分销商之间的进行买卖合同纠纷,佛山某高等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支付55万余元货款的职责,A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于是王女士作为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被新增为被强制性执行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上述负债清偿职责,这才有了后来王女士被商业银行强制性划到5多万元,还被列为管制高消费成员名单的情况。
而李先生也是替好友关联方B公司35%的股份,B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也不曾实缴。因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借贷华海,广州某高等法院判决B公司承担支付1000多万元本金和利息的职责,B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于是李先生作为B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也被新增为被强制性执行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上述负债清偿职责,所以李先生的新房子被扣押了,因为李先生认为自己并不是真实股东,只是帮自己关联方,自己不应该出这300多多万元,所以李先生的新房子遭遇着被高等法院拍卖行的情况。
02
公司负债,王戎股东是否应承担职责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登记制”为“认缴注册登记制”。但是,由于股东从认缴到实缴出资有两个过程,且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许多的债权负债关系,那么当股东出资期限尚未到期时对公司所负债务是否承担职责呢?
根据最高人民高等法院下发的《全国高等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后,这个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有所松动。
该《纪要》第6条规定
【股东出资应否加速到期】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中,股东依法享有期限自身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负债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负债承担补充赔偿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举报人的案件,人民高等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负债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03
海涵律师建议
相对于之前的注册资本实缴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下列全称“实缴制”),注册资本认缴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下列全称“认缴制”)下,股东不必立刻交纳认缴的注册资本,一般都是签订合同十分长的一两年后才交纳出资,所以在认缴制中,代自己所持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王戎股东”的风险远大于实缴制中的王戎股东。
因为实缴制中,股东配售的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出资,即使王戎股东替隐名股东关联方股份,隐名股东实际交纳的出资也可以覆盖这部分职责;但认缴制中,隐名股东一般都没有实际交纳出资,一旦出现公司负债,又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关联方股份的王戎股东很大可能被新增为被强制性执行人,以隐名股东人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清偿职责。
所以,在认缴制的大背景下,海涵律师建议,不要轻易为他人关联方公司股份,不然很有像上面的王女士、李先生一样,因为公司负债连累自己,被高等法院强制性执行。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全国高等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后,这个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规定有所松动。该《纪要》第6条规定:“【股东出资应否加速到期】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中,股东依法享有期限自身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负债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负债承担补充赔偿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举报人的案件,人民高等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负债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