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作为一种挑战与风险并存的求财之道,以其低门槛、高回报的特点,吸引着许多人摩拳擦掌,大干一场。在有
创业作为一种挑战与风险并存的求财之道,以其低门槛、高回报的特点,吸引着许多人摩拳擦掌,大干一场。在有了一定的本钱,选择了要干的生意后,一定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我要定多少注册资本呢?
现行《公司法》对注册资本采取了认缴制,而且取消了最低限制。有些人觉得我出资一块钱,几乎空手套白狼好不好?有些人说我写一个亿,让别人觉得自己好牛行不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都没任何毛病。可关键在于这背后的代价,你是否清楚知道呢?
小白企业:有多少钱就注册多少钱,看别人注册多少钱就注册多少钱,为了作秀注册一块钱,为了充胖子注册一个亿。总之没有任何商业逻辑思考。
普通企业:参考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注册多少钱,计算了一下业务体量和资产投资规模,大致找到了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范围。
资深企业:先看从事业务有没有行业标准要求或者行业习惯要求,再看自己公司体量,最后留出一个口子,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资。
之所以对注册资本该定多少的问题存在疑惑,是因为他们没有理解注册资本的重要作用。其实这个事不难,只思考三个问题:注册资本少好不好?注册资本多好不好?多了怎么办?
一、注册资本少好不好?
肯定不好。
没有法律最低限制,要有行业最低限制。如果公司业务经营有其特殊性,比如为了在天猫、京东等开店,有些平台对公司注册资本有特殊要求。
如果建筑类公司一般定位在500万注册资本以上,那你也不能搞特殊,否则可能在商业合作上吃亏,甚至经常参与招投标时,连基本的注册资本要求也无法达到。
二、注册资本多好不好?
肯定不好。
市场认可度没你想象那么高。在现如今的环境下,合作伙伴、公司客户都不是傻子,大家都知道注册资本是认缴的,所以看的是营业额、是现金流。所以注册资本再多也没那么大用处。
多代表着责任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注册一个亿就代表着一个亿的限度内,股东都要负责,你真的负担得起吗?
当然这个事也是两面看,如果你注册资本多,对方肯定愿意跟你做生意。毕竟出了事,你能承担的责任更大,偿债能力更强,也就更容易足额赔偿。
即便拉长认缴期限也依然有风险。认缴1000万,分50年缴足,一年20万好像很容易。
但是《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被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没错,一旦破产,可能你一年内就要补齐小1000万,这种压力谁受得了啊。
而且债权人要你承担赔偿责任,你就得立刻掏钱。正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早交晚交都得交,吹的牛得自己补上。这就要看有没有必要了,过分虚高注册资本肯定是不推荐。
不容易拉到投资。虚高的注册资本导致同样的钱投进来,会占比例低,那还怎么可能有人愿意投资你呢?
不容易转手。股东一旦发现公司不妙,想要把公司股权出售,可以认缴100万的股权才实缴了20万,谁愿意替你背80万的债呢?如果你隐瞒了,那么不好意思,以后出事还是你要缴足这80万。
不容易上市。《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上市的时机转瞬即逝,而你却需要先补上一大笔注册资本,很容易错过上市的机会。
影响资信审查。注册资金多,但实缴资金少,代表着企业的偿债能力不强,自然信贷能力弱,信贷评级不达标,影响到资信审查,可谓断了企业融资的一大出路。
三、多了怎么办?
多了就抓紧减呗。《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但这并不代表减资就可以逃避赔偿,只有缴付注册资本直到清偿完毕后,才能减资。还是第一百七十七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结语:
注册资本这个事,不同行业不同股东固然有着不同的选择,但是都要遵循一条原则——商业原则,找寻最适合自己企业的注册资本区间。对于第一次创业的公司来讲,要么扮猪吃老虎,宁少不多;要么走别人走过的路,向同行业的前辈学习,至少不会有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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