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类SNS应用软件的普及化,很多人喜欢在网路上晒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去年,某宝晒对个人当年度帐单在网路上流行一时,最终因泄漏对个人重要信息被喊停。近日,无锡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一事例:
雇员郭某的薪水条,包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对所得税等重要信息再次出现在了某SNS应用软件上。这一情况再次出现后,公司指出她泄漏机密,中止了双方的合同。目前,这份工资单泄漏是否归属于对所为尚不明确,但是季谋与公司无视法院,赔偿薪水和赔偿款共计16万多元。
对个人档案非官方再次出现引发轩然大波
2011年10月8日,郭某雇用德国大众评测网,从事销售雇员作,工作岗位为业务开拓主任。在公司的《雇用通知》中,一行以小写手写体强调:薪水归属于绝密,雇员之间不得彼此沟通交流薪水重要信息。
郭某与公司签订《秘密性协议》,约定如不履行前项明确规定的秘密性义务,公司无权中止与郭某的劳动者亲密关系,并无须支付中止劳动者亲密关系的续约补偿。公司的雇员指南也明确规定了,需经许可披露雇员对个人重要信息归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可以追究责任至中止劳动者合同。
2014年12月28日,网络上再次出现一张对个人档案局部截屏,主要包括三个具体数字:社会保险交纳金额493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交纳金额368元,对所得税(月薪水)5300.64元,没有人员姓名及巴列德。
该对个人档案引发网民议论,大家对实际薪水、工作岗位、军阶等展开揣测。有网民评论这是德国大众评测网的对个人档案,指出呵呵很明显故意Marciac。
公司发现后,对此事展开调查,报告指出该对个人档案为郭某2014年11月的对个人档案。而郭某的薪资电子邮件由系统自动发送至她的电子邮箱后,未向其它电子邮箱转贴过。
同时,在该对个人档案中写明:薪水重要信息归属于秘密性重要信息,除薪水卫生署同僚以及您的上级领导主管外,切勿与其它同僚沟通交流或向他人泄漏。
郭某普遍认可她的手机上原来配有这款SNS应用软件,后来删掉了,不知道对个人档案被泄漏的原因。
公司通知解雇
公司认定泄漏薪水的行为是郭某所为,2014年12月29日,向郭某送达《中止劳动者合同通知书》。同日,郭某与公司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双方确认最后结薪日为2014年12月29日。
2015年1月9日,公司召开雇员违规违纪处理申诉会,写明可能存在他人知晓郭某电子邮箱密码等疑点,但公司申诉小组又通过分析否定了疑点。一周后,公司再次向郭某出具《中止劳动者合同通知书》以及《离职证明》,该证明中记载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因郭某严重违纪中止与郭某的劳动者亲密关系。
2015年1月23日,郭某向无锡市劳动者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几天后出具仲裁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
雇员赔偿16万多元
郭某不满结果,决定起诉至秦淮法院。郭某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1月1日至16日这半个月的薪水1万多元,以及违法中止劳动者合同赔偿款15万多元。同时要求公司更正《离职证明》中的离职原因以及《中止劳动者合同通知书》中中止劳动者合同的原因。
公司则指出:根据雇员指南和《秘密性协议》及雇用通知书的相关内容,雇员薪水归属于绝密,郭某有保管和管理对个人薪水重要信息的义务。因此,公司据此与郭某中止劳动者亲密关系合法,无须向其支付违法中止劳动者合同赔偿款。
法院认定公司违法中止合同
郭某要求的半个月薪水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法院指出,双方的劳动者合同于2014年12月29日中止,在这之后,郭某也没有回公司提供劳动者。因此,她主张的这笔薪水法院不支持。
公司中止与郭某的劳动者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支付赔偿款?
法院指出,SNS应用软件中的帖子发布者为非官方,而且这张对个人档案截屏并没有再次出现郭某和公司的名字。公司相关部门认定郭某泄漏该对个人档案只是公司的分析、推测,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是郭某所为,因此公司据此中止与郭某的劳动者合同,证据不足,系违法中止,应当向她支付违法中止劳动者合同赔偿款。
对于赔偿款,法院查明郭某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水为2万多元,超过了2014年无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薪水的三倍,故依据2014年无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薪水的三倍展开计算。最终,法院认定公司应该支付违法中止劳动者合同赔偿款12万多元。因法院已经认定公司系违法与郭某中止劳动者合同,故对她要求更正离职原因和中止劳动者合同原因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公司赔偿郭某12万多元。
双方均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郭某指出,公司中止合同的理由为违反秘密性义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样的文件会导致她的社会评价降低,要求公司更正。而公司则指出,SNS应用软件中的截屏是郭某的手机客户端发出,她的电子邮箱密码于2014年11月24日修改,他人无法得知新密码,因此可以排除他人从郭某的电子邮箱中盗取并发布。根据相关明确规定,公司和郭某中止劳动者亲密关系合法,不需要向她支付违法中止劳动者合同赔偿款。
那么,公司是否违法与郭某中止劳动者合同呢?
中院指出:
公司提交的电子电子邮件上写明的内容仅为等BP(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岗位)反馈后,请律师整体审核后发布指南,不足以证明指南的制定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确定。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与各工作人员展开了沟通的事实,郭某对此也不予普遍认可。
因此,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指南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故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与郭某中止劳动者合同的依据。双方签订的《秘密性协议》中约定保密重要信息包括与经济、计划、营销或技术有关的重要信息,公司主张雇员薪水归属于上述重要信息的范畴,缺乏依据。
该公司虽提供了报告、谈话记录等证据,但仅是公司根据调查情况展开分析的结论,郭某从未承认是由她在SNS网站上发布了薪水截屏。另外,网站上的截屏仅显示社会保险缴费金额、住房公积金交纳金额、对所得税金额,未显示人员姓名、公司名称、薪水总额等其它具体重要信息。仅仅是网站上的跟帖网民揣测了发帖人所属的公司及级别,但仅是他人的揣测,发帖人未对跟帖展开正面的确切回复,故不足以对汉海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也不足以达到让他人知晓公司薪水重要信息结构的效果。
中院经审理后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讨论:我们能不能在网路上晒对个人档案?
生活中,我们发现不少人晒出对个人档案,不论多与少。那么,我们能不能晒出自己的对个人档案呢?
资单,可以按照条款来对雇员展开处罚。
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将相关公司制度告知雇员,事后再按照制度来处罚雇员,就是违法的。
公司有没无权利让雇员签署秘密性协议或在雇员指南中明确规定雇员对对个人档案秘密性呢?
该律师表示:只要不违法,都是可以的。不过一般来说,公司让雇员签署秘密性协议,相对应会给雇员一些补偿。而且这类协议也不是强制签署的,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这也是目前企业比较流行的“密薪制”。
很多时候,雇员是需要展开薪酬秘密性的,如果你的薪水比部门其它同工作岗位雇员普遍高,可能会造成其它同僚对你的排挤。薪酬秘密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护雇员的对个人权益。如果薪酬公开透明的话,雇员之间势必会相互比较,都会存在心里不平衡的现象,很容易造成内部矛盾。通过薪酬秘密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互相比较带来的矛盾和争端。
“我对个人建议不要晒对个人档案,因为不仅涉及到公司的重要信息,还会泄漏对个人重要信息。”
资料来源:人民网
看来对个人档案还真是一个绝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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