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个案例甲公司属于一人非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多万元(注册资本金资本1000多万元),但是由于资金须要,须要引进服务器端股权投资,协议约定服务器端股权投资5000多万元但是在甲公司仅仅占比20%,这种与否可以?这种注资后的注册资本金资本是多少?申明:这种注资是允许的。假定服务器端投入的5000万在甲公司的体现的注册资本金资本为X,则:X/(X+1000)=20%,Beine:X=250(多万元)。注资的帐目处理:借:银行存款 5000多万元贷:注册资本金资本-服务器端 250多万元资本资本资产—资本溢价 4750多万元注资后的股权比例:原股东之前占比100%,现在占比80%,服务器端占比20%。 课税提醒关于注资凌桥犯罪行为与否征税股权受让的所得税,各地地税的申明不一样。若是遇到类似犯罪行为,建议课税人进行咨询当地地税,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参照一我是对个人股东,在茂名设立了一家对内贸易公司,对内贸易公司只有三个对个人股东,2018年12月因生产经营须要,另一股东因资金不足,只有我注资凌桥实缴1亿注册资本,减少对内贸易公司股本,现茂名税务局提出因我注资凌桥须要缴所得税?答茂名税务局提出的因注资凌桥犯罪行为要缴个人所得税与否恰当,如果恰当政策依照是什么?非常感谢!申明天数:2020-09-29申明文本:广东省茂名市12366课税服务站申明:对个人股东若按合理性价格注资凌桥,没有溶化股权,则不须要缴所得税。若低于合理性价格注资凌桥,存在溶化股权的犯罪行为,则注资凌桥的股东前述赢得的股权交易额杜博韦应赢得的股权交易额多,而不注资股东其应赢得的股权交易额杜博韦前述赢得的股权交易额少,减少了股权交易额,存在低价受让股权犯罪行为,须要缴付所得税。 参照二我公司原来有三个股东,注册资本10万,其中一个为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占比49%;根据公司发展须要,准备新减少一个企业法人股东,注册资本减少到12万,注资后,DF93(试行)〉的报告书》(税务总局报告书2014年第67号)明确规定,对个人股权受让情况主要包括:(一)转卖股权;(二)公司增发股权;(三)保荐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六)以股权所欠负债;(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若无此前述列举范围的则不须要按照股权受让交纳所得税。此次进行咨询仅供参照,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参照三我公司由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权投资组建,原注册资本20多万元,股东会决议注资凌桥到30多万元,原股东股权不变,新增10多万元由新股发行东交纳。答,在此次注资凌桥中,原股东没有受让股权与否也要交纳股权受让所得税?如要交纳,请告知税收政策文件依照。非常感谢!申明天数:2020-09-21申明文本:税务总局安徽省地税12366课税服务站申明: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益希,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申明如下:根据税务总局报告书2014年第67号规定:“第二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股权是指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下列简称对个人)股权投资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民营企业或组织(下列统称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不主要包括对托季马民营企业和合伙民营企业)的股权或股权。第三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股权受让是指对个人将股权受让给其它对个人或企业法人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一)转卖股权; (二)公司增发股权; (三)保荐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 (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 (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 (六)以股权所欠负债; (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谢谢您的进行咨询!前述申明仅供参照,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国家机关。 参照四进行咨询对象:河北省地税留言天数:2021-03-03问题文本:我公司是非常有限公司,原来三个股东(倘若是A和B)注册资本3200多万元(A占65%B占35%),注册资本金资本600多万元(A占65%B占35%)。现准备新减少三个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倘若是CDE)注册资本减少到3800多万元(A占55.25%B占29.75%C占6.5%D占5.5%E占3%)注册资本金资本减少到800多万元(A占55.25%B占29.75%C占6.5%D占5.5%E占3%),答注资了凌桥导致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权溶化与否属于股权受让犯罪行为?与否要交所得税?若需交纳,怎么计算?申明机构:河北省地税申明天数:2021-03-04申明文本: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益希,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的报告书》(税务总局报告书2014年第67号)规定:第三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股权受让是指对个人将股权受让给其它对个人或企业法人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况:(一)转卖股权;(二)公司增发股权;(三)保荐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六)以股权所欠负债;(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第四条 对个人受让股权,以股权受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课税所得额,按“财产受让所得”交纳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受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第五条 对个人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以股权受让方为课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谢谢您的进行咨询!前述申明仅供参照,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国家机关。 参照五留言天数:2020-09-04问题文本:你好,我司原股权结构如下:企业法人、民营企业企业法人占比80%,20%,后因企业法人股东注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企业法人、民营企业企业法人占比99%,1%,答此注资活动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吗?申明机构:宁波市地税申明天数:2020-09-23申明文本: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申明:1、对于以大于或等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合理性价值的价格注资犯罪行为,不属于股权受让犯罪行为,不征所得税。2、对于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合理性价值的价格注资犯罪行为,原股东前述占有的公司净资产合理性价值发生迁移的部分应视同受让犯罪行为,应依税法相关规定征税所得税。补充说明:新增股东的注资凌桥,且注资的股价大于或等于原有股权的合理性价值,比如原有的股权价值3元/股(或每股净资产),注资凌桥的价格大于或等于3元/股的,原股东也没有发生股权受让,就不须要交纳所得税。新增股东的注资凌桥,但是注资的股价小于原有股权的合理性价值,比如原有的股权价值3元/股(或每股净资产),注资凌桥的价格小于3元/股的,视同原股东受让了部分股权,原股东须要交纳所得税。 参照六本公司原股东结构为民营企业企业法人A、B合计持股90%,企业法人C公司持股10%(A和B合计所持C公司100%股权)。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本公司拟由C公司注资,因C公司也是由民营企业企业法人A和B所持,股东协商确定注资价格1元/股,低于当前每股净资产。答:1、在此次注资过程中,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与否须要交纳所得税?2、《所得税法》、《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均未有因注资而要求原股东交纳所得税的规定,但目前主管税务所认为C公司注资价格不合理性,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A和B应交纳所得税,与否符合《税收征管法》中“任何国家机关、单位和对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它同税收法律、行政管理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规定?浙江省税务局在12366答:1、民营企业注资导致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股权同比例减少的,不涉及交纳所得税。2、因C公司未按合理性价值注资,主管分局认为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股东A和B应交纳所得税的文件依照建议联系主管分局核实确认。 参照七标题:民营企业注资凌桥原民营企业未分配利润与否须要交纳所得税?文本:甲民营企业股改,注册一个由原甲民营企业员工持股的新公司乙,注册资本60万,按照1.7元一股,共募集现金102万全部投入甲公司,甲公司原注册资本110万,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70万。双方协议员工持股的乙公司拥有甲公司百分之三十五股权分配税后利润。同股同权。股改目的是让在职员工有归属感。并实现公司为员工提供创业平台的核心价值。甲公司原股东AB自创立公司至今从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红利分配。乙公司0.7元共计60万股即42万列入民营企业资本资本资产。目前当地地税指示甲公司原股东AB必须按照70万交纳所得税百分之二十红利收入。我们认为这是“民营企业注资”“股权受让”不同性质。原甲公司的AB股东没有赢得任何现金红利且反自掏腰包交纳14万“所得税”。而预留在公司账面的70万未分配利润在今后任何时候进行红利分配,全体股东都应该按照前述取得红利交课税收。也就是并没有逃避国家税收的计税基础。我们问税务人员可有政策依照,申明是没有,但有一个股权奖励和转赠资本文件可参照。由此,特来贵局进行咨询请教。基层民营企业财务人员水平不高。盼复。万分感谢!进行咨询人:任某某进行咨询天数:2019-05-24 19:15申明单位:税务总局东莞市地税申明天数:2019-06-05 17:00广东税务12366申明:您好,您所提交的课税(费)进行咨询问题益希,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申明如下:若民营企业未分配利润未发生分配或转增犯罪行为,不须要征所得税。因未能清楚您司具体课税的情况,如仍有疑问,我们建议您可就所进行咨询的问题提供相关情况,以便主管税务国家机关进一步跟进。 参照八标题:对个人股东注资凌桥,与否属于股权受让,与否涉及所得税。文本:我们是一家广东省的对内贸易公司,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万,A对个人股东股权投资600万,股权占比60%;B对个人股东股权投资400万,股权占比40%。因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须要股东追加股权投资,因B股东资金紧张,则由A股东全额投入1000万。则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2000万,A股东股权投资变为1600万,股权占比减少至80%;B股东股权投资依然为400万,股权占比降低至20%。 问题1:这种注资凌桥犯罪行为在税务上与否属于股权受让?问题2:与否涉及所得税,如果涉及应如何计算?问题3:前述申明的法律依照是什么?进行咨询人:徐琳进行咨询天数:2020-10-13 11:13申明单位: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地税申明天数:2020-10-15 16:40申明文本:广东省12366课税服务站申明:尊敬的课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进行咨询已益希,现申明如下: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的报告书》(税务总局报告书2014年第67号)的规定,本配套措施所称股权受让是指对个人将股权受让给其它对个人或企业法人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况:(一)转卖股权;(二)公司增发股权;(三)保荐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六)以股权所欠负债;(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因此,您可根据前述情况结合前述文件规定自行判断。如属前述文件规定的股权受让情况,则需按规定计算交纳所得税。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国家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进行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国家机关进一步了解。前述申明仅供参照,谢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参照九《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第三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股权受让是指对个人将股权受让给其它对个人或企业法人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一)转卖股权; (二)公司增发股权; (三)保荐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 (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 (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 (六)以股权所欠负债; (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答,其它股权迁移行为具体主要包括哪些犯罪行为?12366北京中心申明:您好,针对“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文件未做进一步列示,如具体业务已前述发生,请持相关材料联系主管税务国家机关审核具体业务文本和形式后依法予以判定。 参照十问:A公司属于张三股权投资的一人非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多万元。为了扩大经营,引入新的战略股权投资者李四进行增资凌桥,减少注册资本。签订的注资协议如下:李四出资100万,占A公司20%的股权比例。答,张三股权比例减少与否属于股权受让,交纳所得税? 张湾区税务局答:A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假定李四投入的100万在A公司的体现的注册资本金资本为X,则:X/(X+100万)=20%,Beine:X=25(多万元),因此,A公司的帐目处理如下(单位:多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注册资本金资本——李四 25 资本资本资产——资本溢价 75 从前述会计处理来看,注资后,张三的股比由原来的100%变更为80%,股东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但该注资凌桥引起股比变更并不交纳所得税,理由如下: 一、首先注资凌桥是民营企业犯罪行为,是民营企业减少股权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减少民营企业的资本金。《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受让所得所得税管理配套措施(试行)〉的报告书》(税务总局报告书2014年第67号)明确规定,对个人股权受让情况主要包括:(一)转卖股权;(二)公司增发股权;(三)发行人首度发行股票新股发行时,被股权投资民营企业股东将其所持的股权以发行股票方式通通向股权投资者发行;(四)股权被民事或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强制性受让;(五)以股权对内股权投资或进行其它非汇率卖淫;(六)以股权所欠负债;(七)其它股权迁移犯罪行为。根据对个人股权受让列举的情况中,并不主要包括民营企业注资凌桥。其次,股权受让所得征税所得税的前提是发生了股权受让犯罪行为,而股权受让是指对个人将股权受让给其它对个人或企业法人的犯罪行为。民营企业注资过程中,原股东并未发生股权受让犯罪行为,并且原股东也未收到对价,更谈不上对个人取得所得的问题。在注资过程中,注资凌桥资金接受方是民营企业,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并且是属于企业法人财产,原股东未实现收益。由于我国所得税制度对于所得确认的时点都是按实现原则进行的,新股发行东注资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原股东并未取得任何所得。 其三,虽然注资凌桥之后,原股东所持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有所减少,属于企业法人财产的减少,并不能由此确认为原股东实现了“所得”。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非常有限责任公司及股权非常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的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减少并不代表相关股东产生了课税义务。例如:公司经营中实现盈利积累的未分配利润,也带来公司净资产的减少,从而导致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并不代表所得税课税义务的发生。基于前述理由,民营企业注资凌桥而导致原股东所持的股权比例自然溶化,并不属于股东受让股权而造成;虽然被投民营企业资本资本资产有所减少,但民营企业并未对股东进行分配或将资本资本资产转增股本,因此不涉及交纳所得税。来源:税库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