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注资的形式、前提及流程
“注资”是“增加资本”的全称,是指公司如前所述筹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等目地,依原则上的前提和流程增加公司的资本总值。
按照资本维持不变准则的明确要求,公司资本由此确认,非经原则上流程严禁随便发生改变,但该准则绝非当然明令禁止资本额变动,而是制订严苛的资本更改管理制度来束缚资本额的变动,以澄清课堂教学中的公司资本适当发生变动的需求。
公司课堂教学说明,在公司设立后,有很多原因能导致公司资本的增加或增加,如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或增大,股东数目地增加或增加。并且,公司设立后,其实有金融资产和净金融资产处于时常发生变动当中,为使公司资本充分反映公司净金融资产的情况,也明确要求公司资本作适当的调整。因此,公司法规定了严苛的资本更改管理制度。
在这里,将对注资的形式、前提及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深入细致探讨。
一、注资的形式
以下全称公司透过配售资本或股份而注资,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发售和配售股份而注资,但其本质大致相同。
公司注资的形式可分为: (1)内部注资与内部注资
内部注资,是由旧有股东配售增加的公司资本。内部注资是由旧有股东以外的投资者配售追加的公司资本。内部注资和内部注资可同时选用。 (2)环比注资与不环比注资
环比注资,是内部注资时各股东按原出资比率或认购比率并行增加出资,注资后各股东的股份比率或认购比率维持不变。不环比注资,是内部注资时各股东不按原出资比率或认购比率增加出资,有的是股东也可能不增加出资,注资后各股东的股份比率或认购比率将发生变动。 (3)追加性增资与重新分配性注资
追加性注资,是透过旧有股东或其他投资对公司的捷伊资金投入而增加资本,其结论既增加公司的资本,也增加公司资金或营运资金。重新分配性注资,是内部注资的一种形式,是在旧有股东不作捷伊资金投入情况下,透过将未相关股东用作股东出资交纳或把住房公积金转成资本的形式增加资本,其结论只是发生改变公司金融资产的物理性质和结构,而不发生改变其总的价值总值,只增加公司的资本总值,而不增加公司的金融资产总额。
(4)增加股份数额与增加股份总值
这是股份有限公司选用的注资形式。增加股份数额,即在公司原订股份数额以外发售捷伊股份。增加的股份,既能由旧有股东优先选择配售,也能向社会发售股票。增加股份数额,即公司在不发生改变原订股份数目地情况下增加每这股份的数额或面额。此种注资只能是内部注资,即由旧有股东增加自己的股份出资。公司能同时选用两种形式注资,即增加股份的数额,又增加每股的数额。
(5)配股注资与送股注资
这是上市公司广泛选用的注资形式。配股注资,又称注资配股,是指上市公司根据旧有公司股东认购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率向其发售股份。配股的对象仅限于公司旧有股东,配股的前提通常要优于公司对外发售的前提。送股注资,又称送股或送红股,是指上市公司根据旧有的是公司股东认购的数量按照一定比率向其无偿重新分配股份,其本质是向股东进行收益的重新分配,只是重新分配的不是货币,而是股份,因此,他只能严苛限于旧有股东。送股注资属于重新分配性注资。
二、注资的前提
增加资本能够增强公司实力,提高公司信用,有利于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因此,各国立法对有限公司注资的前提通常不作强制性明确要求,而由公司自行决定,即公司自治。当然,自治应按照《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尊重老股东的优先选择配售权,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率优先选择认缴出资的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老股东的优先选择配售权是民事权利,而非民事义务,故优先选择配售权既能行使,也能抛弃。因此,公司股东会议无权强制股东认缴出资;否则,此决议无效,任何股东均可诉请法院确认无效。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公众性特点,为维持公众利益和交易安全,法律对其注资予以了必要的限制,《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规规定新股发售的前提同时也是股份有限公司注资的前提。 三、增资的流程
(1)股东大会作出注资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43条、第66条、第99条、第103条等规定,以下全称公司注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透过;股份有限公司注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透过;国有独资公司须由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2)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
更多关于注册上海公司相关资料查询:www.hujunsh.com
责任编辑: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