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托公司圈)
11月6日,地宝兰信托公司、圭山信托公司翌日发布注资顺利完成报告书。通过注资,地宝兰信托公司、圭山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依次已减至43.8亿元和42亿,均处于金融行业中上游水平。
在此之后,记者据介绍,建信信托公司、安徽信托公司均已顺利完成注资,注册资本依次达到105亿、87.6亿。
以排序,三家信托公司公司注资总值超过160亿。
除此以外,今年还有中粮信托公司、陕华融也正在注资中。中粮信托公司注资或周内顺利完成,注册资本可望冲破百亿,跻身于金融行业最前茅。
业界认为,随著资本金信托公司新政的步伐周环,资本金整体实力将与信托公司销售业务体量广度绑定,这就使新政前的quarterfinal显得极为关键,也就无从说明数家信托公司公司都在狙击不断扩大资本金体量,以期在今后占有市场竞争市场竞争优势。
地宝兰信托公司前四季度净利4.47亿地宝兰信托公司、圭山信托公司均是所处省市(湖北、安徽)惟一的一间市级信托公司公司。
这一身分对于地区性的信托公司公司而言,既是便捷,也是束缚。便捷是这些信托公司公司在该地常常具有巨大的金融资源及销售业务市场竞争优势,束缚是市属企业的功能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销售业务径向的步伐。
不过,今年来三家信托公司公司的业绩虽说抢眼,尤其是地宝兰信托公司,净利取得非常大降幅。
相关财务报表表明,2019年地宝兰信托公司同时实现净利2.49亿。据了解,2020天前四季度,地宝兰信托公司同时实现营业收入8.73亿,净利4.47亿。以排序,地宝兰信托公司前四季度的净利是今年年内的179.52%。
申明信息表明,圭山信托公司2020年1月末-10月末同时实现营业收入7.48亿、利润总值6.22亿、净利5.34亿。单从净利分项而看,较之于2019年的4.39亿增长21.64%。
从目前业绩来看,今年地宝兰信托公司与圭山信托公司增长迅猛,这无疑给股东方增添更多注资的信心。
从注资来看,地宝兰信托公司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24.51亿减至43.8亿;圭山信托公司则是通过募集现金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由30亿增加至42亿。
注资顺利完成后,信托公司公司也对今后长远发展充满信心。如圭山信托公司表示,此次注资不仅对提升公司资本整体实力、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市场影响力等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公司治理,为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对此,用益信托公司研究员帅国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5月末,《信托公司资本金信托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信托公司公司资本金整体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本金信托公司新政将资本金信托公司销售业务开展的体量限制与信托公司公司净资产挂钩,这就促使信托公司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以增加资本整体实力。
8家信托公司“百亿资本金俱乐部”相较于以上三家,建信信托公司的注资堪称大手笔。7月初,北京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了建信信托公司的注资申请,注册资本将由24.67亿减至105亿,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记者查阅天眼查发现,建信信托公司的注资已顺利完成,于9月初变更注册资本至105亿。
由此,信托公司金融行业“百亿资本金俱乐部”扩容至8个席位,建信信托公司以105亿的注册资本位列第6位。目前,据不完全统计,68家信托公司公司中有8家注册资本超过100亿,依次为重庆信托公司(150亿)、平安信托公司(130亿)、中融信托公司(120亿)、中信信托公司(112.76亿)、华润信托公司(110亿)、建信信托公司(105亿)、昆仑信托公司(102.27亿)、兴业信托公司(100亿)。
安徽信托公司于10月底发布报告书,宣布注资顺利完成,注册资本由37.6亿增至87.6亿,已顺利完成工商变更。
据此,周内已有地宝兰信托公司、圭山信托公司、建信信托公司、安徽信托公司4家顺利完成注资,注资总值达162亿。
中粮信托公司的注资可望周内顺利完成,或将迈入“百亿资本金俱乐部”。
今年5月底,中粮资本发布报告书,拟对子公司中粮信托公司注资不超过55亿。报告书透露,此次注资为股东同比例注资,以中粮资本持有股份78%倒推,该轮中粮信托公司的注资总值或超过70亿。目前,中粮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亿。以估算,注资顺利完成后,中粮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可望超过100亿。对此,有知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道,“中粮信托公司的此次注资预计在周内顺利完成”。
此外,陕华融的注资也在紧锣密鼓中,将采取非申明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37亿元来补充资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注资的信托公司公司股东背景多为央企或地方国企,整体实力相当不俗。另一方面,今后整体实力较弱的股东或存退出的可能。
2020年2月末,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信托公司公司的股东资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明确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即为信托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同时规定,“投资人拟作为信托公司公司主要股东的,应当具有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并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信托公司公司补充资本”等。
对此,百瑞信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谢运博对记者分析道,“可以合理地预计,为了满足信托公司公司主要股东资本补充承诺的要求,部分整体实力较弱的原股东或将被动地退出‘主要股东’之列,将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来源:证 券 日 报/邢萌
(上海信托公司圈留言功能已开通,欢迎评论!)
上海信托公司网:
『免责声明』上海信托公司圈-致力于尊重版权,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由于一些原因未能找到原作者,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涉及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删除!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