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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目录 第二章 第七条 第二章 股东 第二章 公司核心理念与主营业务 第二章 股东出资 第三章 股东的基本权利与基本权利 第二章 股份的受让和/或增发 释义 允诺和确保 第二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机构 第二章 公司的财务管理与重新分配 第二章 公司的筹设及服务费 第三章 争论化解 第二章 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其他 股东协定
本协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列多方在我国______市签订: a公司,系一间依我国法律条文成立和续存的非国有独资民营企业金融创新民营企业,其注册门牌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间依我国法律条文成立和续存的非国有独资民营企业金融创新民营企业,其注册门牌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间依我国法律条文成立与续存的非国有独资民营企业金融创新民营企业,其注册门牌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间依我国法律条文成立和续存的公司,其注册门牌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鉴于: 1.d公司为______________非常有限公司(下全称“公司”)唯一出资者,其不合法保有公司的所有股份; 2.经核准基层单位、核准序号[ ]____第三章核准,公司拟实行股权融资;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下列齐名“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间的《负债人转股份协定》和《股权融资计划》,公司拟注资凌桥,公司经评估结果后的净金融创新资产将在拆分有关Dannemarie金融创新资产及不良金融创新资产后审定为d公司对公司所持的股份,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对公司的负债人将变革为其对公司所持的股份; 故,多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条文、法规的明确规定以及多方间的负债人的组织机构方式:非常以下全称公司。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其全数金融创新资产对公司的负债担责。
第二章 股东 2.1 公司由下列多方作为股东出资成立: (1)a公司 居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 居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 居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d公司 居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公司核心理念与主营业务 3.1 公司的经营方式核心理念为____________,并确保公司股权融资股东之股份依《负债人转股份协定》明确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从公司选择退出。 3.2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股东出资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股东的出资方式 (1)对公司金融创新资产进行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后的金融创新资产在拆分Dannemarie金融创新资产及不良金融创新资产后作为d公司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万元; (2)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享有的对公司的负债人变革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多方同意,若非国有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部门对评估结果的确认值与上述评估结果值有差别,则多方的实际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按非国有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部门的确认值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 股东的基本权利与基本权利 5.1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按照其所所持的出资额享有股份; (2)依法获取股利/股息或其他方式的利益重新分配权; (3)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的基本权利; (4)依法律条文、行政法规及《负债人转股份协定书》的明确规定受让、赠与、质押其所所持的公司股份; (5)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重新分配权; (6)法律条文法规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 5.2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除享有上述股东基本权利外,还有权要求公司依《负债人转股份协定书》及本协定的明确规定按期增发其所持的公司股份,或向任何第三人受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其他股东放弃就上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5.3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基本权利: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出资; (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债担责; (4)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5)法律条文法规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 5.4 公司高级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或有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经营方式管理工作机构未按照前款明确规定执行的,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经营方式管理工作机构执行;对于因公司经营方式管理工作机构不执行前款明确规定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d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 在公司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全数增发完毕之前,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依然就其所持的全数公司股份(包括已增发的和尚未增发的)享有上述股东权益,但其享有的分红权应于公司每次增发完成后相应递减。 第二章 股份的受让和/或增发 6.1 公司将自成立之日起______年内分批增发d公司所持的公司股份,各年增发股份的比例及金额为:
年 份〖〗增发股份比例〖〗增发金额(万元)第一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公司增发上述股份的资金来源为: (一)公司的全数税费减免和/或与其等额的财政补贴; (二)d公司应从公司获取的全数红利; (三)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费的________%。 上述增发资金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分两期支付。 6.3 公司在全数增发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所持的公司股份后,应一次性注销已被增发的股份。 6.4 若公司未能如期增发任何一期股份,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可在通知公司和d公司的前提下,向第三人受让公司未能增发的股份,d公司允诺放弃对该等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6.5 在增发时限内,未经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一致同意,d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受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释义 允诺和确保 7.1 在本协定签订之日起至股权融资完成日止的期间内,d公司确保: (1)公司将按照正常及合理方式维持并确保生产经营方式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所有金融创新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2)公司的经营方式活动将不会对今后公司的业务及金融创新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3)除已向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披露的负债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其他经营方式性或Dannemarie负债以及引起该等负债之威胁;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条文、法规的明确规定; (5)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将向d公司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手续; (6)公司财务管理及经营方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有可能发生此类情况,d公司将在此做出声明,或在事发后三日内书面通知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 (7)公司未经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自行出售、出租、受让其任何金融创新资产,也不会将任何金融创新资产和权益进行任何方式的抵押、质押或确保; (8)d公司将及时通知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任何可能对公司金融创新资产和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或事件,其中属于公司拟实行的举措将事先征得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的书面同意;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经营方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任何不利变化,d公司将及时通知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并提出化解或处理的计划或措施。 (9)及时处理除上述条款所述之外的公司的一切历史遗留问题,并确保不会因这些问题对公司的成立和经营方式产生不利影响。 7.2 为确保公司的有效运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d公司应协助公司将公司的非经营方式性金融创新资产从公司金融创新资产中拆分,而不作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在股权融资完成日,如公司的经营方式性金融创新资产尚未完全拆分,则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股权融资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将未能拆分的Dannemarie金融创新资产从公司全数拆分出去。在上述时限届满时,如公司的Dannemarie金融创新资产未能全数拆分,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份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拆分的Dannemarie金融创新资产的价值。 7.3 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股权融资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全额收回由公司所持并被计入d公司出资金融创新资产的应收账款人民币______万元。如上述应收账款届时未能全数收回,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份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价值。 第二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机构 8.1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依出资比例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分别由股东会及公司职工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或其议事规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公司的财务管理与重新分配 9.1 公司执行国家工业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 9.2 利润重新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 第二章 公司的筹设及服务费 10.1 授权 多方在此共同授权______办理公司注资凌桥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准备公司章程等法律条文文件并获取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等。 10.2 多方允诺: (1)为公司股权融资及之目的,将向相对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在公司注资凌桥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方利益受损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争论化解 11.1 多方在执行本协定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论,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化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论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化解。仲裁裁决对多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条文约束力。 第二章 法律责任 12.1 因d公司违反本协定项下的任何允诺、基本权利致使公司股权融资未能完成或在公司股权融资完成后对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d公司应负责赔偿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12.2 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定项下的任何一项基本权利,则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上述违约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二章 其他 13.1 法律条文适用 本协定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论化解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律条文。 13.2 协定修改 未经多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定,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定中的任何条款。 13.3 如果由于不可归则于d公司的原因致使股权融资未能完成,则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对公司的原有负债人保持不变,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公司有权对公司依照原贷款协定或贷款合同对其承担的涉及股权融资部分的负债和基本权利进行追索。 13.4 未尽事宜 本协定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多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化解。 13.5 文本 本协定正本一式四份,多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条文效力。 13.6 生效 本协定经多方授权代表签订后生效。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b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c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d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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