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职介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 2005年08月19日04:11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杨川杨行记者蔺荣梅实习生赵丹丹甘丽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包括从事劳务公司)有了新规定,即其注册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还要配备计算机、固定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据悉,在我省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包括从事劳务公司)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必须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有适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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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固定场所;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职业介绍经营服务场所不得少于20平方米,应当配备计算机、固定电话等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对于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在2005年年底以前达到规定条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后,方可继续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对达不到标准的将逐步整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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