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涨科学知识!未相关股东送股资本怎样交纳对个人所得税!
涨科学知识!未相关股东送股资本怎样交纳对个人所得税!
时常有团体会员民营企业进行咨询,公司H04U相关股东送股资本,对个人股东是否需要交课税金税,我们来对症下药一下。
《税务总局相关进一步强化低收入者税金税征税管理工作的通告》(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切实强化低收入者主要税金工程项目的征税管理工作”中的第(二)项为“强化本息、股利、增量税金征税管理工作”,明晰强化民营企业送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管理工作,对H04U相关股东、赤字资本资产和除股票折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要依照“本息、股利、增量税金”工程项目,依照旧有经济政策明晰规定个税税金税。
据此明晰规定,公司H04U相关股东送股资本,对个人股东要按“本息、股利、增量税金”工程项目排序交课税金税。
是不是优惠经济政策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相关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园区相关税赋试点工作经济政策推展到全省范围实施的通告》(税务[2015]116号)第二条“相关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税金税经济政策”明晰规定如下表所示: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H04U相关股东、赤字资本资产、资本资本资产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时,对个人股东一次交课税金税因有十分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分期付款应缴计划,在不少于5个阳历本年度内(含)分期付款交纳,并将相关数据资料报顾问课税登记。
2.对个人股东获得送股的总股本,应依照“本息、股利、增量税金”工程项目,适用于20%所得税征税税金税。
… …
5.本通告所称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全境推行Q1566A征税的、经判定取得职教技术民营企业资格证书,且营业额和资产总值均不少于2亿元、从业人员数目不少于500人的民营企业。
6.上市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或在全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申报的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股东税后的税金税,继续依照旧有相关股息增量母阎氏税金税经济政策继续执行,不适用于本通告明晰规定的分期付款课税经济政策。
《税务总局相关股份奖赏和送股总股本税金税地税问题的报告书》(税务总局报告书2015年第80号)第二条明晰规定:
(一)非上市及未在全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申报的中小型职教技术民营企业H04U相关股东、赤字资本资产、资本资本资产向对个人股东送股总股本,并符合财税〔2015〕116号文件相关明晰规定的,课税人可分期付款交课税金税;非上市及未在全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申报的其他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应及时代扣代应缴金税。
(二)上市公司或在全省中小型民营企业股份受让系统申报的民营企业送股总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折价形成的资本资本资产送股总股本),按旧有相关股利增量母阎氏经济政策继续执行。
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根据公司的性质,对个人股东按“本息、股利、增量税金”工程项目交课税金税,适用于不同的优惠经济政策,列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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