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深交所双创板理事会举行了2021年第72次表决全会,本次全会通过了成都炬光信息技术股份非常有限公司(下称“炬光信息技术”)的首秀上市提出申请。
炬光信息技术主要专门从事雷射金融行业下游的大功率积体电路雷射电子元件(“造成正电子”)、雷射成像电子元件(“宏观调控正电子”)的研制、制造和产品销售,目前正在开拓雷射金融行业中下游的正电子应用领域组件和系统(“提供软件系统”,包括雷射雷达升空组件和UV-L成像系统等)的研制、制造和产品销售。
《壹地宝兰》研究招股后发现,2017年至2020年1-9月(下称“广田集团”),炬光信息技术有近半的子公司净亏损;此外,在股权转让与定向增发新股发行过程中,也存有一些疑问。
近半子公司净亏损
广田集团内,炬光信息技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358.39多万元、35,723.83多万元、33,498.30多万元和26,512.38多万元;净利分别为-944.70多万元、1,885.86多万元、-8,062.37多万元和2,515.61多万元,总体呈现明显市场波动的态势。
炬光信息技术在母公司因鳑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供不应求净亏损的情况下,有超近七成的子公司在制造经营方式中也造成了较大的净亏损。
截止招股但因(2021年1月29日),炬光信息技术保有6家控股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和2家控股公司子公司,无入股公司或分公司。原有续存的8重显公司中,有超过一半子公司存有净亏损情况。
2020年1-9月,炬光(澳门)投资管理非常有限公司净利为-1,661.79多万元,成都域视微电子信息技术非常有限公司的净利为-62.51多万元,LIMO Display GmbH的净利为-704.12多万元,Focuslight Europe Limited(西欧炬光)的净利为-23.11多万元,炬光(吴兴)微电子非常有限公司的净利为-160.85多万元。
而剩的3重显公司在2019年初也曾一度处在净亏损状况,直到2020本年度才扭亏为盈为盈。2019年度,Focuslight USA LLC(美国炬光)的净利为-220.52多万元,炬光(佛山)微成像非常有限公司的净利为-444.09多万元,LIMO GmbH的净利为-4,558.25多万元。
股转和注资或难以确定
招股披露,2019年8月,炬光信息技术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进行了第八次股份转让。期间,蔡万绍与闫小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蔡万绍向闫小明转让15.11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不详。本次股份转让后,闫小明在炬光信息技术的持股比例为0.25%。
2020年3月,炬光信息技术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进行了第十二次股份转让和第三次注资。闫小明又与深圳市明睿日投资咨询企业(非常有限合伙)(下称“深圳明睿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闫小明向深圳明睿日转让闫小明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共计15.11万股,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定价,为23.75元/股,转让金额共计358.98多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和定向增发股份后,深圳明睿日受让来自郭朝辉、白海涛和闫小明的股份合计55.11万股,注资合计60万股,共持有炬光信息技术1.81%的股份。股东郭朝辉的转让价格为25元/股,白海涛的转让价格为22.50元/股,注资的价格为25元/股。
2020年9月,炬光信息技术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第四次定向增发股份,期间,炬光信息技术、刘兴胜与深圳市聚宏投资咨询企业(非常有限合伙)(下称“聚宏投资”)签署了《关于成都炬光信息技术股份非常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聚宏投资以2,000多万元认购炬光信息技术定向增发的80万股股份,其中80多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注资价格为25元/股,与2020年3月深圳明睿日的注资价格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聚宏投资成立于2020年8月13日,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也是闫小明。也就是说,股东闫小明先于2019年8月以自然人股东身份进入炬光信息技术,2020年3月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半年后再以PE机构的形式,以高于前次股票转让价格的定价,间接持有炬光信息技术的股份。
闫小明在上市前夕突击入股,之后退出而具体价格不详,之后通过机构以更高的价格注资入股,但从股票转让价格和注资价格以及各个时间点来看,或存有疑问。
通过查询上述PE机构的相关信息,可以发现闫小明转让股份的受让方深圳明睿日与闫小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聚宏投资关系匪浅。
首先,深圳明睿日与聚宏投资有相同的自然人股东。
企信网显示,深圳明睿日系王璜亮与张波的合资企业,两人各持有公司50%的股份,而王璜亮还是聚宏投资的最终受益人,其直接或间接共持有聚宏投资90%的股份。
其次,两家PE机构具有相同的注册地址。
据企信网,深圳明睿日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17号求是大厦西座1413,与聚宏投资相同。
除此之外,企信网还显示,王璜亮还是一家名为深圳市聚惠投资咨询企业(非常有限合伙)的PE机构的股东,而闫小明曾是该企业的历史股东。
上述自然人股东闫小明突击入股并短暂持股后转让给一有关联关系方,之后闫小明又再次通过另一新设立的机构注资入股,且与前期股转时的授让方存有关联关系,多方背后的利益值得关注。
内容来源:壹地宝兰
作者:唐 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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