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第十五条 股东能用汇率出资,也能用铜器、专利技术、土地所有权等能用汇率成交价并能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数额出资;但,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条文法规明确规定严禁做为出资的个人财产仅限。对做为出资的非汇率个人财产应评估结果总数额,查证个人财产,严禁高估或者高估总数额。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条文法规对评估结果总数额有明确规定的,从其明确规定。
二、出(增)资比率
新一代《公司法》第27条删掉了“全体人员股东的汇率出资本数额严禁低于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的明确规定,中止了非汇率个人财产出资比率以百分之二十为下限的明确规定。换而言之,专利技术出资并无具体比率限制,换句话说专利技术能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出(增)资业务流程
1、修正股东会决议案和章程;
2、对专利技术评估结果总数额;
3、办理相关手续地税、地税等系列产品更改注册登记;
4、办理相关手续专利技术个人私有财产迁移相关手续;
四、出(增)资益处
1、通过有形资产注资的民营企业每年在地税年审时不用挤占太少的流动资本金。能减轻托柳民营企业和要求注资凌桥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短缺的十分困难。许多想托柳民营企业的人,虽然资本金短缺而难以开设新公司时,能用有形资产做为一部分注册资本金进行注册,特别是许多高技术类的民营企业,亦然;许多民营企业虽然注册资本截叶,从而给民营企业的网络营销工作带来十分困难,希望减少注册资本,但又缺少资本金,这时就能用有形资产总数额投资入股来解决这个十分困难。虽然有形资产要在二十年内急遽折旧,因此,民营企业在发展桑利县这些有形资产逐渐变为了资本金。
2、有形资产注资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行为,资产总额减少,债务降班。
3、利用有形资产注资,不仅充分体现了民营企业的形像和整体实力,而且也把民营企业的技术转换率化这样就为民营企业引进外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能增能减了,民营企业在项目招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招标机会。
5、能减少民营企业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6、根据目前的政策,以个人拥有的有形资产投资入股时,不需要纳税。有形资产投入民营企业以后,是在税前进行折旧的,从而减少了民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减轻了民营企业的税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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