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 有关幺公司注资并顺利完成税务 更改注册登记的报告书
优先股全称:重庆燃气 NASDAQ: 报告书序号:2021-069
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
有关幺公司注资并顺利完成税务
更改注册登记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人员确保报告书内容的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对报告书的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者关键性申辩负控股股东。
为强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漳州三渔养殖业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三渔养殖业”)的金融资产内部结构,进一步增强其资本金总体实力,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公司”)使用Chhatarpur资本金8,000多万元港币对三渔养殖业展开注资。注资后,三渔养殖业的注册资本由2,000多万元港币增加至10,000多万元港币,公司仍所持三渔养殖业100%股份。
此次注资事宜在副总经理重大决策职权内,已向监事会备案,无须递交公司股东讨论会核准。此次注资的资本金源于企业Chhatarpur资本金,此次注资事宜不牵涉关连交易,也不形成关键性金融重组。
公司此次对三渔养殖业展开注资,意在强化三渔养殖业的金融资产内部结构,进一步增强其资本金总体实力,提高其综合性竞争优势,以满足用户公司总体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需求,合乎公司的长期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发展战略,合乎公司和全体人员股东的自身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恒定经营方式活动产生有利影响。
止报告书日,三渔养殖业已顺利完成税务更改注册相关手续,并申领了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核发的《注册登记》。此次税务更改注册登记事宜为注册资本由“金高万下同”更改成“壹亿下同”。除以上更改外,三渔养殖业《注册登记》的其他注册登记事宜均保持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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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优先股全称:重庆燃气 NASDAQ: 报告书序号:2021-070
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
有关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售股解锁
暨上市流通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人员确保报告书内容的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对报告书的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者关键性申辩负控股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解锁优先股数量为536,000股
● 此次解锁优先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
一、 股份激励计划限制性优先股核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5月4日,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有关提请股东讨论会授权监事会办理股份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示栏展开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5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监事会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讨论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有关提请股东讨论会授权监事会办理股份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有关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优先股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调整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名单和数量的议案》、《有关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优先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优先股的激励对象名单展开了核实。
6、2018年7月16日,公司顺利完成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的注册相关手续,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非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更改注册登记证明》,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授予顺利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9,680万股增加至29,976.4万股。
7、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优先股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等2人因离职已不合乎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讨论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二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00股限制性优先股展开回购注销处理。
8、2019年1月9日,公司将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二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00股限制性优先股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B),并于2019年1月14日顺利完成注销。
9、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取消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优先股授予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预留的20万股限制性优先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及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有关调整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有关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优先股的议案》、《有关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税务更改注册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11、2019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677,450股解锁暨上市流通。
12、2019年9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非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顺利完成对19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优先股展开回购注销工作,此次限制性优先股回购注销股份32,3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32,300股。
13、2020年7月6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讨论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优先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现存第二个限售期因绩效考核未达到“合格”即未达到解锁条件的625,250股限制性优先股和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合乎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3,500股限制性优先股展开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878,75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优先股事宜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年9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非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顺利完成此次限制性优先股激励回购注销工作,此次限制性优先股回购注销股份878,75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878,750股。
15、2021年8月6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讨论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有关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优先股的议案》,同意将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优先股展开回购注销;同意对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的13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250股限制性优先股展开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优先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优先股授予注册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优先股授予注册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优先股总数的25%。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优先股的授予注册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于2021年7月16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优先股解除限售,需同时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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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优先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讨论会对监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合乎解除限售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优先股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此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优先股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优先股数量
此次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7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优先股数量为536,000股,占公司目前公司总股本436,308,976股的0.1228%。
2018年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优先股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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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此次解锁的限制性优先股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内部结构变动情况
(一)此次解锁的限制性优先股上市流通日:2021年8月18日;
(二)此次解锁的限制性优先股上市流通数量:536,000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优先股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所持的本公司优先股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监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所持的公司优先股应当在转让时合乎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此次限制性优先股解锁后公司股本内部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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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优先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漳州重庆燃气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意》;
4、
电魂网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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