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原公司股东):
1、A
居所: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
2、B
居所:_________
紫苞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居所:_________
紫苞人(或身分证电话号码):_________
有鉴于:
1、 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 “公司”)是一家于不早司法机关注册设立并有效率续存的公司,公司居所地 ,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 多万元,甲方为公司原股东,当中A 所持公司 %的股权,B 所持公司 %的股权。
2、截止本协定签定之日,公司财务统计数据充分体现出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多万元,债务为 多万元,公司净利润为 多万元。甲方确保前述财务统计数据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正当性。
3、现甲方意欲对公司展开股权投资,入股公司。甲方愿对公司展开注资凌桥,拒绝接受甲方做为新股东对公司展开股权投资。
弯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下列全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注资凌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弯叶对_________公司的注资凌桥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弯叶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二条 公司注资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港币 多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1、A 出资金额:港币 多万元 持股比例: %
2、B 出资金额:港币 多万元 持股比例: %
第三条 公司注资凌桥
1、甲方同意放弃注资的优先购买权,拒绝接受甲方做为新股东。
2、甲方对公司以现金方式股权投资 多万元,对公司展开注资凌桥,甲方占有注资后公司的 %的股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第四条 公司注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为: 多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 A 出资金额:港币 多万元 持股比例: %
2、B 出资金额:港币 多万元 持股比例: %
3、甲方 出资金额:港币 多万元 持股比例: %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确保
1、甲方确保在本协定签定日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
2、甲方确保除了已向甲方披露的公司债务外(公司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其他民事主体所负的债务、公司应缴纳的税收、社保费用、行政处罚款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等,具体债务情况见附件),不存在其他的债务。如有其他债务,甲方承诺自愿全部无条件承担,与公司及甲方无关。若法院或其他行政部门裁决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承担责任后,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六条 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七条 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于本协定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约定足额完成认缴的出资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出资汇入验资帐户。
2、甲方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当向甲方开具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名字载于公司名册。
3、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章程修改
弯叶一致同意依照本协定内容对公司章程展开相应修改。
第九条 董事推荐
甲方同意在完成本次注资凌桥后,甲方有权委派 名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弯叶约定在甲方委派前述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后,当公司其他股东委派新增董事进入董事会时,应确保A 可委派同等数量的新增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 股东地位确认
甲方承诺在甲方完成出资后 日内办理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公司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尽快正式确认甲方的股东地位。甲方须配合甲方的手续办理工作。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弯叶经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2、甲方违反本协定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定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若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协定,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3.1、甲方违反了本协定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定的目的无法实现。
3.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确保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合同解除后,除本合同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定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协定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定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展开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协定为各方就本次注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当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定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生效
本合同书于协定各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协定文本
本合同书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留公司在申报工商变更手续时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甲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2014年 月 日
更多定向增发方面咨询,请添加如下咨询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