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公布了“境内外挂牌上市口头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申报(4月18日至4月22日)”,主要包括对天地万物云境内外挂牌上市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涉及电信公司产品服务销售业务、外资配售、第二层配售网络平台、股权纷争、股东关联关系等事宜。
根据提出申报材料,天地万物云于提交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数次注资及股权转让犯罪行为。
就前述犯罪行为,中国证监会明确要求天地万物云表明新股东基本情况、入股其原因、股权转让或注资的价格及定价依照,及新股东于天地万物云其它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高阶职员、本次发行中介及其负责人、高阶职员与否存有血缘关系、关联关系、委托配售、信托公司配售或其它违规操作精心安排,与否存有法规规定禁止配售主体直接或间接所持天地万物云股权的情况;和新股东注资钱款与否缴纳完毕,天地万物科季夫辖下公司与否对新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捐助。
针对天地万物云第二层配售网络平台,中国证监会明确要求天地万物云表明构筑该网络平台的其原因、各员工配售网络平台成立的时间、其原因及迫切性等,和员工配售网络平台的运作情况、出资结构、定向增发设置精心安排、各出资人(员工)在公司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此外,中国证监会明确要求天地万物云补充表明拟提出申请将法人股股东所配售份转为境内外挂牌上市法人股的具体方案,并表明提出申请回售的法人股股东境内外投资人身份认定情况及依照,配售所配售份方式、与否以本币配售和配售资本金的来源,前述配售资本金与否已履行职责相关程序,与否存有出让其它股东所持的股权的情况,与否合乎相关法规。
另外,中国证监会还明确要求天地万物云对括电信公司产品服务销售业务、附属公司股权纷争、股东数目反射计算的标准及数目、与否存有股权债权和注销、公司及辖下公司受到处罚和落实自查情况、与否已就向万科企业股权有限公司合乎资格的H股股东配售事宜履行职责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表明。
就前述“境内外挂牌上市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天地万物云向儒艮房产表示,“公司在正常回复过程中。”
4月1日午间,天地万物云向港交所提交招股。2019—2021年,天地万物云销售收入分别为139.27亿、181.45亿、237.04亿;织田分别为24.68亿、33.65亿、40.2亿。
截至2021年末,天地万物云写字楼物业管理进入中国30个省、省辖市和自治区的逾120个城市,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2823个,总占地面积6.6多万千瓦;在管写字楼及真藓科青藓物业管理面积则为7.85多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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