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61万的合约,只履行职责了一个几百万元
2014年2月,苏州某对外贸易公司与西门子公司医疗保健公司签定了这份《修理合约》,签定合同向西门子公司医疗保健公司买回261多万元的修理服务。合约履行职责完,该对外贸易公司却在缴付了60多万元后,暂时不缴付曲枝。
西门子公司医疗保健公司于2018年1月向苏州市仲裁庭委提出申请仲裁庭后,又于2019年4月向苏州中级法院申请继续执行。
02
被继续执行人立场积极主动,
可继续执行情形却不乐观
案件到了高等法院,协办检察官张茂鑫第二次联络对外贸易公司的紫苞人、大股东盛某时,结论他不但积极主动主动备案了公司的个人财产,即使还积极主动主动备案了继续执行检察官没有掌控的公司赠与的两辆车。
以后又是积欠,又是不履行职责仲裁庭判决,这时却180度度角,令人遗憾。
盛某时返回后,张检察官再度翻开了床头的卷宗。从安全监控和备案的情形看,苏州某对外贸易公司的确足以清偿,直言根本无法终本传唤宣告破产了。
公司注册资本多于1多万元!
却签了261多万元的修理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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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不是可能?
张茂鑫的脑海中里踏着,大吃一惊,他立刻关上继续执行侦查控制系统和GW2查、腾讯、江苏睿智高等法院等智能手机APP,几番查阅对照,事实真相已经开始浮出水面……
该对外贸易公司设立于1994年,盛某时始终是公司紫苞人和大股东,注册资本自设立起始终就是500万,直至2017年6月19日才变更为1多万元。巧的是,西门子公司医疗保健公司曾在2017年5月5日、5月17日、6月1日先后三次向苏州某对外贸易公司发送书面催款函,要求缴付修理合约项下的逾期款项。
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时间节点以及500多万元减少到1多万元的减资幅度来看,显然盛某时是企图通过抽逃出资来规避履行职责债务。
原来盛某时以后的立场诚恳、小额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主动备案,都是为了掩盖他抽逃出资躲避继续执行的事实!
03
偷偷地减资499多万元的行为很严重
理清了来龙去脉的协办检察官再度通知盛某时到院,并开门见山告知盛某时躲避继续执行的严重不良后果。
“江苏高院今年5月1日实施的最强继续执行措施,针对的就是你这种规避继续执行的行为。更严重的是,按照江苏公检法三家《关于依法惩处拒执犯罪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规定,在裁判生效前,你为了躲避继续执行而隐匿、转移个人财产,裁判生效后继续隐匿个人财产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继续执行判决、裁定罪。你自己想想清楚!”
听到这里,盛某时终于坐不住了,一口承认公司的确是减资了,减掉的499多万元被其和另一个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掉了。
盛某时承诺三天之内就把剩下的债务履行职责掉。高等法院鉴于其有能力履行职责而拒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以示惩戒。
三天之后,被继续执行人将剩余的200多多万元案款一次性全部履行职责到位,同时还缴纳了3万余元继续执行费和5000元罚款。
检察官提醒:
一切躲避高等法院继续执行的行为,
不但是徒劳,
还会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诚信经营是在商言商的不二法则,
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是法治社会里每位公民的正确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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