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日前又面世几项民营企业便捷具体措施。民营企业赞助“东莞”“珠海市”可就地办理手续,不必往复跑,注册资本从1000多万元上调至500多万元。
本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日前市工商局制订了《珠海市税务行政管理局有关修正冠省名注册商标批准注册登记职权的通告》,再于8月20日在全市全面性投入使用珠海市注册商标体制改革有关控制系统。
修正冠省名民营企业名称批准注册登记职权增加了注册商标注册登记各个环节。修正前,民营企业办理手续冠省名注册商标事先批准,须先到该地税务和消费市场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逐次呈报市税务局批准,再返回托管地税务和消费市场监管机构办理手续民营企业成立注册登记。修正后,省、市、县(区)级税务和消费市场监管机构均可批准注册登记。提出申请者就地办理手续,大幅提高提出申请者天数生产成本。
除此之外,冠省名民营企业名称提出申请前提更进一步限缩,已成立民营企业或是新成立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增加至500多万元,方可提出申请冠省名。
冠省名注册商标牵涉后置审核事宜的,提出申请者间接到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办理手续注册商标事先批准,提出申请者以事先批准的注册商标办理手续后置审核后,向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国家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民营企业注册登记。
注册商标不牵涉后置审核事宜的,提出申请者可间接登入“珠海市注册商标独立自主备案服务项目控制系统”独立自主备案冠省名注册商标,备案获得成功后到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国家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无须办理手续注册商标事先批准。
作者: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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