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购操作形式业务流程,如下表所示图:
操作形式关键点如下表所示:
1. 由股东(大)会做出承购决议案。 1) 以下简称公司的决议案文本应主要包括: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总金额,各股东就增加认缴注册资本分担的具体内容金额,各股东的出资形式、出资年份,适当修正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的承购决议案,须由代表三分之一以内投票权的股东同意透过。 2) 金润庠公司的决议案文本应主要包括: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增加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的具体内容形式,适当修正公司章程。 金润庠公司的承购决议案,需经主持会议的股东峭腹投票权的三分之一以内透过。 3) 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承购,须由非国有金融资产市场监管政府机构下定决心。 依照: 《公司法》第三八条、第五十五条、Nenon第三款、第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二八条。2. 办理手续后置审核(若有)。 法律条文、行政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定决心规定更改认缴注册资本要报请批准的,需办理手续相关的后置审核,递交有关批准文档或是许可原件。例如,属于中国投资民营企业的,还需递交审核国家机关有效的批准文档,即向商务人士部门(局、委员会、部)申请承购审核,核发捷伊《中国投资民营企业批准合格证书》; 募资金润庠公司更改注册资本的,递交司法国家机关设立申请文档政府机构开具的申请文档报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证券市场监管政府机构的批准文档。 依照: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二八条3. 基本建设金融资产管吻和个人财产目录。 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要基本建设金融资产管吻及个人财产目录。 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八条4. 通告债务人和对外报告书。 公司应自做出承购决议案之日10日内,通告债务人,再于30日外在市级以内报刊上报告书。 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八条;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5. 清偿或提供更多借款。 债务人自收到申请书之日30日内,未收到申请书的自报告书之日45日内,无权要求公司清偿或是提供更多适当的借款。 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八条;《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6. 修正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注资的股东会决议案或下定决心文本,修正公司章程。 依照: 《公司法》第七条;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二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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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办理手续工商更改注册登记 公司承购的应自报告书之日45日后申请工商更改注册登记。 办理手续更改注册登记时,应递交: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册资本更改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承购决议案; (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正后的公司章程或是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司法国家机关需经批准的,还应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递交有关批准文档; (五) 公司在报刊上登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报告书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是债务借款情况的说明。 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款;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二八条、第十条第三款。
法条参考:
1. 《公司法》第七条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三)公司注册资本; ……;(五)股东的出资形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 《公司法》第三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是增加注册资本做出决议案;……;(十)修正公司章程; ……。3. 《公司法》第五十五条 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不设股东会,……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是增加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要由非国有金融资产市场监管政府机构下定决心。4. 《公司法》Nenon第三款: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正公司章程、增加或是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是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案,要经代表三分之一以内投票权的股东透过。5. 《公司法》第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案,要经主持会议的股东峭腹投票权过半数透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正公司章程、增加或是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是更改公司形式的决议案,要经主持会议的股东峭腹投票权的三分之一以内透过。6. 《公司法》第一百八八条 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要基本建设金融资产管吻及个人财产目录。 公司应自做出增加注册资本决议案之日十日内通告债务人,再于三十日外在报刊上报告书。债务人自收到申请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收到申请书的自报告书之日四十五日内,无权要求公司清偿或是提供更多适当的借款。7.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款: 公司增加或是增加注册资本,应司法国家机关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办理手续更改注册登记。8.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二八条:公司申请更改注册登记,应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递交下列文档:(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更改注册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更改决议案或是下定决心;(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递交的其他文档。公司更改注册登记事项涉及修正公司章程的,应递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正后的公司章程或是公司章程修正案。更改注册登记事项依照法律条文、行政法律法规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定决心规定在注册登记前需经批准的,还应向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递交有关批准文档。9. 《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报告书之日45日后申请更改注册登记,并应递交公司在报刊上登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报告书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是债务借款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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