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难题叙述
拟挂牌上市公司分拆范围内子公司与否须本息交纳注册登记资本?
二、法规
(一)《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应按时本息交纳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各别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汇率出资的,应将汇率出资本息取走以下简称公司在商业银行开办的帐户;只以汇率个人财产出资的,应未登记其私有个人财产的迁移相关手续。股东不依照第六款明确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本息交纳外,还应向已按时本息交纳出资的股东分担法律责任。
三、相关事例
(一)参照事例 1:A 公司:8-1-1 保荐人人及保荐人政府机构相关 A 公司首度发行优先股优先股并在双创板挂牌上市提出申请文档的首轮审查来函函的回 复
1、相关难题
难题 7-1-5:请保荐人人:表明注册登记资本未本息交纳的其原因,注册资本未本息交纳对该公司派息和控股权平衡等事宜的负面影响。
2、重点项目申明
截止本来函申明开具日,保荐人人控股公司子公司北京 JCK 的股东已本息交纳各别认缴的注册登记资本,保荐人人余下控股公司子公司的实缴出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一、控股公司子公司注册登记资本未本息交纳的其原因
保荐人人各控股公司子公司均设立于 2016 年后,自设立之日即适用于《公司法》所明确规定的注册登记资本认缴制。对各控股公司子公司股东仍未实缴的出资额,均未达至相关联章程所签订合同的出资时限,且股东均能 够根据章程的明确规定按时本息交纳各别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注册登记资本未本息交纳对该公司派息和控股权平衡等事宜的负面影响保荐人人各控股公司子公司章程对股东投票权和派息的签订合同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且注册登记资本仍未本息交纳,系遵从章程对出资时限的签订合同和精心安排。除此之外,深圳JK 的章程中签订合同母公司(即保荐人人)将参予下定决心并核准与控股公司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事宜,包括股权融资商业银行贷款、数额少于 50 多万元的资本开支、修改派息政策等事宜。
截止本来函申明开具日,保荐人人控股公司子公司北京 JCK 的股东已本息交纳各别认缴的注册登记资本,保荐人人余下控股公司子公司各股东的实 缴出资比例与认缴出资比例一致。据此,注册登记资本仍未本息交纳对派息及控股权平衡无重大负面影响。
(二)参照事例 2:B 公司:保荐人人及保荐人政府机构申明意见
1、相关难题
难题七、申报材料显示,保荐人人共有 22 家一级全资子公司、64 家一级控股公司子公司、3 家二级控股公司子公司,其中部分子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并未交纳或未本息交纳;
请保荐人人补充披露:(一)上述出资未交纳或未本息交纳的其原因。
2、重点项目申明
截止本审查来函函申明签署之日,保荐人人子公司注册登记资本交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截取原文部分内容。
保荐人人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及目标市场规模设定子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本,并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及对资金的需求对各子公司完成实缴,不存在超期交纳的情形,合乎《公司法》及各子公司章程的相关明确规定。截止本审查来函函申明签署之日,保荐人人业务规模大、收入占比高的大部分子公司已完成实缴。
(三)参照事例 3:C 公司:保荐人人及保荐人政府机构申明意见
1、相关难题
难题 12:请保荐人人表明(1)补充披露 SXZB、PXZZN、YNHB截止目前的出资实缴情况、相关股东实缴出资资金来源,与否存在代缴、代持相关子公司股权的情形,DXG、ZJ、TST、NZM、HP、SWL 与保荐人人及其控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否存在实质或潜在关联关系;
2、重点项目申明
截止本招股表明书签署日,保荐人人子公司 SXZB、PXZZN、YN HB 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表所示:
(四)参照事例 4:D 公司:8-4-1 保荐人人及保荐人政府机构申明意见
1、相关难题
难题 12:请保荐人人表明(一)表明 SLKJ、张家口 HBR 未本息交纳注册登记资本的其原因及欠缴出资的具体内容股东;
2、重点项目申明
SLKJ 注册登记资本未本息交纳注册登记资本系因 SJXNY 仍未缴付其认缴的出资,张家口 HBR 未本息交纳注册登记资本系因张家口 QDH 仍未缴付其认缴的出资。具体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SJXNY 为 SLKJ 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平衡核心团队,SLKJ 于 2 017 年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引入 SJXNY 为 SLKJ 股东,并同意将其出资时限放宽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SLKJ 其后通过数次股权融资引入的新股东均通过签署章程的方式对 SJXNY 的出资时限予以认可, 故 SJXNY 目前暂未完成实缴,但其已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开具承诺函,明确将在承诺函开具之日一年内完成其实缴出资义务。
张家口 QDH 为张家口HBR 创始股东之一。张家口 HBR 设立时,其创始股东经协商一致并签署公司章程,将张家口 QDH 的出资时限放宽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张家口 HBR 其后引入新股东均通过签署章程的方式对张家口 QDH 的出资时限予以认可,故张家口 QDH 目前仍未完成实缴,但其已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开具承诺函,明确将在承诺函开具之日一年内完成其实缴出资义务。
四、总结
从法律明确规定上看,自 2013 年《公司法》修改后,注册登记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登记资本,剩余部分依照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时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分担法律责任。就子公司而言,没有强制要求注册登记资本必须实缴完成,合乎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即可。
在实务操作过程中,根据以上事例总结如下表所示几点:
1、子公司注册登记资本应在公司章程签订合同的时限内交纳;未按时本息交纳的,应及时补足或召开股东会延期(事例 1、3 和 4);
2、如控股公司子公司较多,针对重要的子公司应完成注册登记资本实缴(事例 2);
3、针对部分子公司实缴存在困难的,相关股东可以考虑对实缴时限开具相关承诺函(事例 4)。
更多推荐
相关加盟商模式审查关注点
相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研究
与关联方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的难题研究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