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1月初,银中国保监会出台的《金融投资公司市场监管暂行规定(草案稿)》之后,4月16日, 天津市地方性银行监管局发布《天津市金融投资公司市场监管提示(试行)》细则称,金融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汇率资本,最高额度为2亿元或下同自由兑换汇率。
前述文档称,同一投资人或其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就股东参股金融投资公司的数目严禁少于2家,或控股金融投资公司的数目严禁少于1家。
上海地方性监管明确要求,金融投资公司应坚守法律法规铁律:严禁从事吸收或隐性吸收存款、放贷、受托人放贷等金融销售业务;严禁金融投资企业借金融投资的名义积极开展违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严禁与其它股权融资租赁公司贴现或隐性贴现资金;严禁违反国家有关明确规定向地方性中央政府、地方性中央政府股权融资网络平台公司提供更多股权融资或明确要求地方性中央政府为出租工程项目提供更多担保、承诺借款人等;严禁虚拟出资,严禁假想出租物,严禁以不合乎法律明确规定的、无扎格列的、已经设立抵押的、已经被司法部门扣留扣留的或所有权存在其它纰漏的标的为出租物,出租物合同商业价值严禁与实际价值显著相违。
前述明确规定称,金融投资公司严禁与关联公司之间展开出租物科川高买、粘毛低租等显著不合乎自然规律的买卖行为;严禁不实宣传品或虚假宣传品,严禁故意假想金融投资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渠道展开股权融资;严禁以暴力或其它违法手段展开催收;严禁向显著缺乏资本充足率的顾客积极开展金融投资销售业务;严禁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地方性各类买卖场所、金融资产政府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股权融资或转让金融资产。
在资本规章制度及实施流程上,前述文档称,出租公司创建可持续的资本补足机制,减值原则上不高于信用风险金融资产期末银行存款1.5%的一般信用风险损失准备。确保自有资本准确性和资本质量,避免出现不实增资、循环增资等违法现象。创建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包括资本补足、规划、内部资本评估、动态补足在内的资本约束体系。
另外,《提示》还称,金融投资公司的金融投资和其它出租金融资产比重严禁高于总金融资产的60%;金融投资公司积极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销售业务,严禁少于净利润的20%;金融投资公司应创建健全集中度信用风险体系,加强对重点租客的管理,控制单个租客及租客为关联公司的销售业务比例,有效防范和分散经营信用风险。
延续此前银中国保监会公布的《草案稿》,《提示》还明确规定,金融投资公司对单个租客的全数金融投资销售业务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净利润的30%;对单个集团的全数金融投资销售业务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净利润的50%;对一个关联公司的全数金融投资销售业务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净利润的30%;对全数关联公司的全数金融投资销售业务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净利润的50%;对单个股东或其全数关联公司的股权融资银行存款严禁少于该股东在金融投资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用户本提示对单个顾客相关度的明确规定。
陈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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