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之前撷取过有关外籍人士在马来西亚能注册哪四类的公司的该文,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以下简称公司是她们最好的优先选择。但注册以下简称公司对注册资本的明确要求却是各不相同。今天谢辩护律师就来给大家撷取一下有关马来西亚不同类别的民营企业,对注册资本的明确要求。
一
合资企业民营企业
这儿说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是马来西亚人占股少于51%(包括51%)的类别,这种民营企业属于马来西亚亚洲地区民营企业,所以对这类公司,马来西亚的CCC上是没有关这类公司最高注册资本的明确要求。但依照CCC的明确规定,公司主办人至少为3人,公司作价的价值不的多于5令吉戊日和,那她们能确证,公司的注册资本最Donzy高于15令吉。可是操作过程中,也没那么低注册资本的公司存在,因为公司的注册她们的目的是为了经营方式,太低的注册资本金也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方式产业发展。
依照马来西亚民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创办讨论会召开后,创办teaumeillant向常务监事会转交所有业务。在转交时,常务监事会应明确要求创办任何股票配售人立即用现金交易的本息,不多于25%。这儿的意思是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实缴最多要缴付25%,余下的部分,由许可盖章常务董事依照公司产业发展的须要,通告诸位股东交纳注册资本金。
须要注意的是,假如合资企业公司有中国籍股东的情况下,那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须要甚么时间打进公司,马来西亚法律条文对这类民营企业的公司资本索莱米甚么明确要求呢?
依照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注册资本少于500万令吉(含500万令吉),DBD (Development of Business Department)须要提供总股本已交纳的断定来注册公司,这就须要中国籍股东先将注册资本金打进马来西亚常务董事的商业机构帐户内,这这时会有一个商业银行寄(Bank statement),注册公司的这时须要将公司注册注册登记文档以及商业银行寄一起递交致DBD,待公司帐户开办后,马来西亚的常务董事再将注册资本金转至公司帐户。那为的是防止那么麻烦事的明确规定,她们一般来说先建议顾客公司注册资本不须要少于500万,假如未来公司经营方式产业发展的须要,她们能优先选择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注资。
二
中国籍公司+FBL
这儿所言的中国籍公司是指在马来西亚FBA(Foreign Business Act)成员名单下的民营企业,有些须要提出申请FBL。有关提出申请FBL的公司,她们的注册资本也是有明确要求的,一般来说DBD会明确要求你注册公司的这时,首次注册资本实缴不得多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第三年明确要求注资25%,第四年须要将注册资本全部Caquet。
这儿FBA原文是那么明确规定的:
Section 14. The minimum capital to be used by a foreigner forthe commencement of the operation of a business in Thailand shall not be lessthan that prescribed in the Ministerial Regulation, provided that it shall notbe less than two million Baht.
In the case where the business of the foreigner underparagraph one is the business requiring permission as specified in the Listsannexed hereto, the minimum capital as prescribed in the Ministerial Regulationfor each business shall not be less than three million Baht.
The Ministerial Regulation issued under the provisions ofthis section may also prescribe the time within which the minimum capital mustbe brought or remitted into Thail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ection shall not apply to the casewhere the foreigner uses money or property derived as revenues from theoriginal business already in operation in Thailand for commencement of anotherbusiness or for subscribing to shares or investing in any other undertaking orin any other juristic person.
这项条文,其实我看到很多该文有关这条的理解是错的。敲黑板,谢辩护律师这儿着重解释一下:
外籍人士在马来西亚开始经营方式业务所使用的最高资本不得高于200万令吉。这儿所言的外籍人士不是她们第一部分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而是外籍人士持股少于50%的公司,而且是不在FBA清单下的经营方式范围。那在FBA明确规定的经营方式范围下的民营企业,就是须要提出申请FBL的民营企业,她们的最高注册资本金是不得多于300万令吉的。
但是她们发现FBA的list 3 有一项有关批发和零售的经营方式范围,是须要她们提出申请FBL,可是法律条文上那么明确规定,但操作过程中,假如批发和零售的产品不是涉及高科技的领域,基本上是不会给你批下来FBL的。那如何突破这一个问题,假如你做批发/零售的业务,你须要至少1亿令吉的注册资本金才能免除提出申请FBL并且能外籍人士全资控股,但是这儿的注册资本金须要实缴才能。
那假如有些民营企业想做批发或者零售的业务,但是又不想找马来西亚人合资企业,也不想实缴那么多注册资本金,能优先选择交叉持股的方式经营方式(有关交叉持股,点此查看我以前的该文)。
三
外资民营企业+BOI
有一些须要提出申请BOI的民营企业,她们的最高注册资本金BOI有一些项目是由明确要求的,但是基本上BOI的明确要求是须要注册资本金不得多于投资额的25%,而且须要实缴。
另外,我之前也讲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还跟外籍人士的工作签证有关,聘请一个外籍人士须要200万令吉的注册资本+聘请4个泰籍员工,那假如我要聘请5个外籍人士,我就须要至少1000万的注册资本金+聘请至少20个泰籍员工。这儿注意,提出申请BOI的民营企业,能突破聘请中国籍员工1:4的比例,但是这儿的注册资本还是跟泰籍员工挂钩的。
所以说,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不能只是在网上查查资料就能解决的,具体你想经营方式甚么业务,你对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以及注册资本金的注资时间规划,都建议先咨询专业的辩护律师,以防止为的是省钱而得到更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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