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据介绍,去年6月至10月,深圳市税务局海珠支队在辖内内积极开展了清查规范化公司出资犯罪行为的工作方案清查暴力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了3宗不实出资刑事案件。
在清查暴力行动中,该支队重点项目对近几年在支队注册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在50多万元—100多万元的公司展开了摸排,进行调查和查阅辖内内这些注册公司出资犯罪行为的注册登记资料库、收款、公司账目,并由此甄选出形迹可疑的第一类,展开了有前瞻性的自查,共立案严肃查处了刘某等3宗不实出资 违规刑事案件,牵涉公司注册资本额201多万元,当中判定并严肃查处了股东或主办人不实出资数额为122.5多万元。在严肃查处不实出资违规刑事案件中,税务局辨认出这类刑事案件有下列三个特征:其一公司的主办人不提供更多出资钱财,透过中介机构操作方式,套取公司注册注册登记,获得注册登记的违规犯罪行为。并有公司的主办人在筹组公司设立时,未按公司章程前述出资,而要无偿采用其它公司的资本金套取申请文件,以获得公司的注册登记注册,事实上该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金的格朗普雷县公司。税务局相关相关人士则表示,下一步棋,税务局将从根除中介机构代理服务不实出资的犯罪行为侧发力,对代理服务不实出资的中介机构公司推行主要包括从宽罚金、注销注册登记等严惩。(文/凤荷中联庆伟Yavatmal)(作者: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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