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重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虚假申辩或重大申辩。
一、通告债务人的其原因
2022年2月11日,科豆六和金润庠公司(全称“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讨论会,表决并通过了《有关已过期部份优先股套期保值和增发已过期部份硬性优先股的议案》,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中国鸣志电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鸣志电器》和巨潮网资讯网上刊登的有关报告书。
依照公司《2019年度硬性优先股与优先股套期保值鞭策方案(草案)》释义第三条的有关明确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份鞭策第一类中有2人因个人其原因已离任,已不符合公司股权鞭策方案中有关鞭策第一类的明确规定,监事会表决决定取消前述鞭策对象资格并增发已过期其已获颁但尚未解除限价的硬性优先股168,750股。依照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讨论会对监事会的许可,监事会将依照股东讨论会的许可办理此次硬性优先股增发已过期的有关事项。
此次增发已过期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505,211,342股减为4,505,042,592股,注册资本由港币4,216,015,009元减为港币4,215,846,259元。
二、需债务人知悉的有关重要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全称“《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司特此通告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公司申请书之日30日内,未收到申请书的债务人已自报告书之日45日内,有权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者提供更多适当的借款,债务人未在明确规定期内行使前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源继续实施此次已过期和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债务人如果明确提出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更多适当借款的,应依照《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向公司明确提出口头明确要求,并内含有关证明文档。债务人如欠费未向公司备案前述明确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务人的有效率性,有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依照原债务人文档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务人备案所需材料:公司债务人可凭据明债务人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据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到公司备案债务人。债务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随身携带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复本复印件及复印件、紫苞人身分证明文档;委派别人备案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随身携带紫苞人许可授权书和中间人有效率身分证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随身携带有效率身分证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委派别人备案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随身携带许可授权书和中间人有效率身分证件的复印件及复印件。
债务人可采用递送信件或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备案,具体形式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4月2日。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望京SOHO 中心T3A座11层
联系人姓名:白旭波、臧旖晗
或电子邮件号码:(010)
(三)其他:
1、以递送形式备案的,备案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或电子邮件形式备案的,请注明“备案债务人”字样。
特此报告书
科豆六和金润庠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