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度、2017年度合计1,105,529股应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9,4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履行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22-031)、《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2-032)。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6,723,012股调整为555,128,024股。根据上述情况,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
注册资本:55,672.3012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55,512.8024万元整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7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1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做出特别决议,上述所有议案都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7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5日(星期二)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传真:0514-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6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艾欧斯”),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亚威艾欧斯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为年利率3.20%,财务资助的期限为36个月内。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简述
近年来,亚威艾欧斯积极推进高端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国产化拓展,抢抓发展机遇,进行先期投产、新产品前瞻性研发和市场开拓。为了保障亚威艾欧斯长远发展,促进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亚威艾欧斯的股东LIS Co., Ltd公司(以下简称“LIS”);亚威艾欧斯的母公司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精密激光”)的股东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威产业基金”)、苏州亚巍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明创业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回避董事会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冷志斌
4、注册资本:10,181.87万元整
5、经营范围: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元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销售;上述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从事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威艾欧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威精密激光、参股公司韩国LIS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181.87万元人民币,目前亚威精密激光出资人民币6261.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5002%;LIS出资人民币3,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4998%。
7、股权结构:
注: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自有资金出资15,958,277.08元,受让LIS持有的亚威艾欧斯10.4998%股权。截至目前该事项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完成。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最新的信用等级情况: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1、亚威艾欧斯其他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LIS Co., Ltd
住所:韩国京畿道义往市阳光路67号ALT知识产业中心A号楼 201/202室
法定代表人:张锡焕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4日
经营范围:激光及相关设备、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半导体制造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平板显示器部件、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器械、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二次电池相关设备及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太阳能(电池)相关设备及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相关的附属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任LIS董事,公司董事施金霞女士任LIS监事,LIS系公司关联法人。
LIS在过往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
LIS未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亚威精密激光其他股东情况
亚威精密股权结构情况:
(1)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TF1GW3H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注册住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亚威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扬州亚威智能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因此亚威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亚威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亚威产业基金本次未按出资额同等比例对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
(2)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T8E5Y7F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7日
注册住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栋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基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基金本次未按出资额同等比例对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
(3)苏州亚巍星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YMEEB71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1日
注册住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6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亚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为其合伙人,因此星明创业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星明创业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星明创业投资本次未按出资额同等比例对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
1、财务资助金额:5,000万元;
2、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的期限:36个月以内;
4、资金使用费:年利率3.20%;
5、资助方式:现金借款方式;
6、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
五、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亚威艾欧斯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因此亚威精密、亚威艾欧斯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下属控股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孙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孙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九、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包括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
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0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众投资”)2016年度、2017年度合计1,105,529股应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事项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与公司签订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汇众投资2016年度、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分别为100,508股、636,5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17-024)、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18-013)。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偿股份的调整
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3,003,4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5,033,419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367,970,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汇众投资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相应变更为150,762股、954,767股(向上取整),合计1,105,529股。
三、补偿方案的实施
因朱正强、宋美玉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导致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2016年、2017年应补偿股份未能完成回购注销,因此公司于2018年1月向江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对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朱正强、宋美玉名下房产,申请了财产保全。2020年6月30日,江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1012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2016年及2017年的业绩补偿款,并承担利息及律师代理费。汇众投资、宋美玉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0日作出(2020)苏10民终2869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上诉人汇众投资、宋美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020年12月,公司正式向江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本案的强制执行。2022年6月14日,江都区人民法院成功将汇众投资的应补偿股份1,105,529股强制划转至公司A股账户,尚需办理注销手续。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为持续完善国际销售业务布局,推动产品出口规模快速成长,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并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1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1-042)。
在贷款到期后,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并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抵押的资产信息如下表所示:
截止2022年03月31日,上述资产的账面净值为2.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过审计总资产的5.80%。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审批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部分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助推公司出口业务的增长,有利于公司国际市场的拓展,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9,4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履行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6,723,012股变更为556,233,553股。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年9月19日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2)。
2、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9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8)。
4、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8-046、2018-048、2019-001、2019-002、2019-005、2019-010、2019-022、2019-026、2019-031、2019-042、2019-060),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5、公司自2018年9月20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9月3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3,259,459股,占截至2019年9月3日总股本的2.38%,成交最高价为7.2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854,774.5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19-065)。
6、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5月21日为授予日,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向175名激励对象授予1,2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5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剩余股份489,45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9,459股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6,723,012股变更为556,233,553股。
三、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增长考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6,723,012股调整为555,128,024股;注册资本将由55,672.3012万元变更为55,512.8024万元。以上公告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6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3)。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该等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6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孙峰、王克鸿、蔡建、刘昕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关于注销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6、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22-03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2-032)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3)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2-034)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继续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2-036)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037)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关联董事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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