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注册资本太高,想承购咋办?
公司注册资本太多资本失衡,难引致资本在公司中空置节约,无法充分发挥出促进作用,就能考量增加注册资本。
总之也有许多情形是公司净亏损过多,不该再继续分担过多的信用风险,考量增加注册资本,但承购和注资较之麻烦事许多,该咋办理手续呢?
(1) 股东会决议案。该决议案文本主要包括:
① 承购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 承购后的股东自身利益、债务人自身利益精心安排;
③ 相关修正章程的事宜;
④ 股东出资或其比率的变动等。公司做出承购决议案时,应特别注意公司增加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严禁高于原则上的最高额度;
(2) 基本建设金融资产管吻及个人财产目录;
(3) 通告或报告书债务人。公司应自做出增加注册资本决议案之日10日内通知债务人,再于30日外在报刊上报告书。
债务人自收到申请书之日30日内,未收到申请书的自第二次报告书之日45日内,无权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是提供更多适当的借款;
(4) 更改注册登记。
承购方式:一、增加出资总值
增加出资总值,与此同时发生改变原出资比率。
二、增加各股东出资
以不发生改变出资比率为大前提,增加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承购方式可混合使用。
承购所需要的材料和业务流程都相较繁琐复杂,因为公司承购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做出这种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务人自身利益。
因此在承购的程序中,承购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报告书或通告债务人,保证债务人有提出清偿或明确要求提供更多借款的机会。最后,承购后剩余资本须符合原则上限制,如不通告债务人,就会引致程序上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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