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广州市太极股权金润庠公司 相关已过期增发股权增加注册资本暨通告债务人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公布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不实记载、不实申辩或是重大申辩。
一、此次已过期增发股权事项概述
广州市太极股权金润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3月28日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全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全会,于2022年4月19日举行2021年度股东讨论会,表决透过了《相关更改增发股权用途并已过期的提案》,同意公司已过期经2018年11月2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讨论会表决透过的《相关增发部分公众股权的提案》涉及的增发计划所增发全部股权(即3,526,268股)以增加注册资本。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股本为489,197,278股,此次已过期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489,197,278 股更改为485,671,01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适当更改。概要股本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注册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注册登记结果为依据。概要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网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相关报告书。
二、债务人备案工作安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我管理监管提示第9号逐一增发股权》等相关明确规定,公司特此通告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公司通告起30日内、未收到通告者已自报告书公布之日45日内,可凭有效率债务人凭据及凭据向公司明确要求清偿或是提供更多适当借款。债务人如欠费未向公司行使职权前述权利的,此次增发已过期将按法源继续实施。公司债务人如明确要求公司清偿或提供更多适当借款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明确规定向公司提出口头明确要求,并内含相关凭据。
(一)债券备案所需材料
公司债务人可凭证明债务人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据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到公司备案债务人。债务人为企业法人的,需与此同时随身携带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复本复印件及复印件、紫苞人身份凭据;委派别人备案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随身携带紫苞人许可许可书和中间人有效率身分证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债务人为企业法人的,需与此同时随身携带有效率身分证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委派别人备案的,除前述文档外,还需随身携带授权许可书和中间人有效率身分证件的复印件及复印件。
(二)债务人备案概要方式
1、备案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6月8日,每个休息日9:00-11:30,13:30-17:00
2、备案注册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欣
邮编:
特此报告书。
广州市太极股权金润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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