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湖南蕲春民事辩护律师辩解 湖南谎报注册资本罪民事案件
下列是湖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谎报注册资本罪的裁决书摘录:
检察院国家机关湖南省浠水县检察院。
原告基层单位湖南某时典当非常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保荐人江某时,男,出生于湖南省赤壁市,任湖南某时典当非常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所地赤壁市。
原告袁某时。
嗣后认为,典当行司法国家机关实行注册资本实缴注册吕祖宫,原告基层单位湖南某时典当非常有限公司为扩大许可证主营业务,在提出申请更改注册资本注册登记时,采行借股东为名不实注资的方式,蒙骗公司注册登记行政部门,获得公司注册登记,谎报注册资本金额非常大,其犯罪行为形成谎报注册资本罪;原告袁某时系原告基层单位湖南某时典当非常有限公司法定保荐人,其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不实注资活动,其犯罪行为亦形成谎报注册资本罪。检察院国家机关控告的供词清楚,确凿证据确实、充分,罪成立,嗣后予以支持。案发前,原告袁某时据实供认供词,系自白,司法国家机关可以无期徒刑行政处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表所示:
一、原告基层单位湖南某时典当非常有限公司犯谎报注册资本罪,判刑罚款人民币一五万元。
(罚款局限于裁决施行之翌日起三个月内交纳)
二、原告袁某时犯谎报注册资本罪,判刑徒刑三个月,徒刑八个月。
(徒刑挑战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
《民法》 第一百六条 提出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使用不实凭证或是采行其它诈欺方式谎报注册资本,蒙骗公司注册登记行政部门,获得公司注册登记,谎报注册资本金额非常大、Vertus或是有其它严重故事情节的,处五年下列徒刑或是徒刑,第一百七十条或是Performante谎报注册资本金额十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三下列罚款。
基层单位犯第六款罪的,对基层单位判刑罚款,并对其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它间接责任人,处五年下列徒刑或是徒刑。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谎报注册资本、提交不实材料或是采行其它诈欺方式隐瞒重要事实获得公司注册登记的,由公司注册登记国家机关责令改正,对谎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谎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十五下列的罚款;对提交不实材料或是采行其它诈欺方式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五万元下列的罚款;故事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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