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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3-03-03

原标题: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 5,100 万元增至 6,800万元,总股本由人民币5,100万股增至人民币6,800万股。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鉴于公司已完成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本次行上市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拟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形成新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96.4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133.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成功后,所募集的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096.4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096.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57号)。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164.54万元,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对应增值税127.39万元,本次拟进行置换37.15万元。

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57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6.4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57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57号),认为:爱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爱威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957.9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37,994.46万元,公司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爱威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新增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7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4,44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的公告》。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爱威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爱威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医疗”)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爱威医疗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爱威医疗之间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此次仅新增全资子公司爱威医疗作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与爱威医疗、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履行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爱威医疗为“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新增前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增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新增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威科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医疗”)提供总额不超过5,875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4,444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上述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分批向爱威医疗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相关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拟向全资子公司爱威医疗提供总额不超过5,875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4,444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上述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向爱威医疗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对象为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威医疗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爱威医疗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爱威医疗将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分别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爱威医疗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75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4,44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75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提供总额不超过4,444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爱威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爱威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爱威科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威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生产经营需要,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已由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6栋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爱威科技产业园,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邮政编码:

传真:0731-

电子邮箱:aveir@c-ave.com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满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罗满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罗满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包含保密、竞业禁止等条款。罗满华先生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参与申请了部分专利,罗满华先生非相关专利的所有权人,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 罗满华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易招财先生负责。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罗满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及董事会对罗满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罗满华先生于2011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电子主管工程师,主要负责电子研发团队的管理、主导电子技术的攻关,主持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改进和技术革新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满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罗满华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电子研发团队的管理,先后参与完成了76系列仪器标准化开发、75系列产品开发、56系列产品开发。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公司已安排易招财先生接任相关研发工作,易招财先生拥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接替罗满华先生工作的经验和能力,相关简历详见“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满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不存在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任何专利。罗满华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罗满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协议

根据公司与罗满华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罗满华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生产、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具有保密义务,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知悉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任何商业秘密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或经营。

根据罗满华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其不得自行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受雇于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公司(包括且不限于尿沉渣、血液及其他体液或粪便的显微镜检分析及干化学相关行业)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罗满华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有其他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罗满华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公司每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行业内具备经验的高端技术人才以及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技术人才储备梯队。此外,公司注重对内部技术人才的培育,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培训、绩效考核和技术晋升机制,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人员数量为123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5.79%。2020 年末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5 人和4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罗满华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易招财先生负责,易招财先生简历如下:

易招财,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2007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王氏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新元素医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硬件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任跳蛙数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任深圳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硬件研发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任安克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电子工程专家;2019年9月加入爱威科技,现任小仪器研发经理。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爱威科技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罗满华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业务管理、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易招财先生负责,其离职不会对爱威科技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罗满华先生在爱威科技中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其离职不影响爱威科技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爱威科技业务发展和技术迭代升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目前,爱威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罗满华先生的离职未对爱威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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