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保证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者重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国家机关分担民事责任。
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举行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透过了《有关更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别及修正〈公司章程〉并办理手续税务更改注册登记的提案》。
依照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举行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讨论会表决透过的《有关报请股东讨论会许可证监事会办理手续公司首度发售优先股优先股并在双创板申报上市具体内容事项的提案》,股东讨论会许可证公司监事会依照此次发售申报上市的具体内容情形修正《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章程(提案)》的有关条文,并办理手续税务更改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有鉴于此次发售申报上市已完成,公司拟更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别及修正《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章程》(下列全称“《公司章程》”)并办理手续税务更改注册登记。
公司股东讨论会已对监事会展开许可证,因此此次更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别及修正《公司章程》无须再递交公司股东讨论会表决。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别更改的有关情形
2021年8月17日,中国银监会开具《有关一致同意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首度发售优先股优先股注册的批准》(银监许可证[2021]2689号),一致同意公司首度发售优先股优先股的注册提出申请。柘州注册会计师房产公司(特殊普通合资经营)于2021年11月15日开具信会合报字[2021]第ZI10561号《提出申请文件报告》,证实公司更改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433,557,100元,总股本为港币433,557,100元。公司优先股于2021年11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双创板申报交易,优先股全称“盛美北京”,优先股代码“”,公司物理性质由“金润庠公司(企业法人、未申报上市)”更改为“金润庠公司(已申报上市)”,具体内容公司物理性质以税务注册登记为依据。
二、修正《公司章程》部份条文的有关情形
依照股东讨论会的许可证并结合此次发售申报上市的情形,公司监事会拟《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章程(提案)》中文名称更改为《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的部份条文展开修正,具体内容修正文本与《公司章程》原条文对照情形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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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条文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文维持不变。前述更改最终以税务注册登记国家机关批准的文本为依据。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将于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不予披露。
三、上网报告书附件
《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章程》
特此报告书。
盛美积体电路电子设备(北京)金润庠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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