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
1、创业投资管理工作民营企业
答:注册资本>=500多万元;有较好的经营方式历史记录。
2、创业投资公募基金
答:公募基金体量不高于1亿;以非常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民营企业方式设立的,股东(投资顾问)数目应不少于50人;以奥皮尔河金润庠公司方式设立的,股东数目应不少于200人;有较好的经营方式历史记录。
3、创业投资公募基金管理工作民营企业
答:以金润庠公司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高于港币1000多万元;以下列简称公司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高于港币500多万元。
4、中国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工作民营企业
答:向市银监局提出申请后置核准;注册资本>=200亿美金下同汇率;2名三年以内从业人员实战经验的老总。
5、中国投资创业投资公募基金
答:向市银监局提出申请后置核准;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下同汇率;一般而言投资顾问出资>=100亿美金下同汇率;提出申请设立中国投资创业投资民营企业的境内外创业者,应最少具备下列前提众所周知:
在其提出申请前的上一季度,具备Chhatarpur金融创新资产体量不高于一万美元或是管理工作金融创新资产体量不高于二万美元;
所持香港中国证监会(或境内外银行监管职能部门)颁授的金融创新资产管理工作执照;
商业性融资租赁(内资)
答:注册资本>=5000多万元,2名以内具备金融创新应用领域管理工作实战经验且无不当信用风险历史记录的高阶管理工作人员;港澳地区提供者还应依次合乎《海外与香港相关创建更密切 双边关系的精心安排》及《海外与香港相关创建更密切双边关系的精心安排》或其相关协议书中相关“提供者”表述及相关明确规定的明确要求(CEPA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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