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报讯(本报记者 闫瑾 李海媛)5月25日,国海股权投资顾问发声明称,于日前接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准国海股权投资顾问金润庠公司成立金融资产管理组织工作子公司的批准》(下列全称《批准》)。
《批准》文本表明,中国证监会批准国海股权投资顾问透过成立山证(北京)金融资产管理组织工作非常有限公司(下列全称“山证公募”)专门从事股权投资顾问金融资产管理组织工作、申明募资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管理销售业务。山证公募注册heard南京市,注册资本为5亿港币,销售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顾问金融资产管理组织工作、申明募资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管理组织工作销售业务。国海股权投资顾问出资额为5亿,出资比率为100%。
除此之外,《批准》还提及,国海股权投资顾问应自批准印发之日6个月内顺利完成税务更改注册登记和山证公募的税务成立注册登记组织工作。国海股权投资顾问、山证公募应自派发或获得注册注册登记之日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核发或提出申请经营方式股权投资顾问销售业务许可。山证公募在获得经营方式股权投资顾问销售业务许可前,严禁以该中文名称对内开展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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