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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作者: admin 发布日期: 2023-03-31

原标题: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日的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含税),转增64,740,560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61,851,400股变更为226,591,960股,注册资本由161,851,400元变更为 226,591,960元。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归属数量为1,331,4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6月27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6,591,960股变更为 227,923,360股,注册资本由226,591,960元变更为227,923,360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道路更名,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变更为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

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约66,576.40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公司拟与壶关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壶关年产12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年产12,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仅为公司与壶关县人民政府初步达成的公司整体投资意向,本次董事会审议投资标的仅为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后续年产8,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事项尚未具体约定,其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把握市场机会,根据发展需要,在现有的金刚线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础上,公司拟与壶关县人民政府签署《壶关年产12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投资协议书》。年产12,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仅为公司与壶关县人民政府初步达成的整体投资意向,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产能,预计一期总投资额约66,576.40万元人民币;后续年产8,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事项尚未具体约定,其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壶关县人民政府

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协议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禹新举产业园区内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6、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镀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33.3333%,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6.6667%,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产能;拟租赁厂房,并配套建设生产、生活设施;拟购置电镀生产线、镀液处理设备等生产设备及生产辅助设备、设施,并安装、调试。

4、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66,576.4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外部融资

6、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含租赁厂房的建设周期),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伴随着全球各国纷纷确立碳中和目标,光伏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实现稳步增长,光伏硅片加速向“大尺寸”和“薄片化”方向发展,带动金刚线需求大幅增加。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金刚线的技术研发优势,扩大金刚线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开始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年产12,000万千米金刚线仅为公司与壶关县人民政府初步达成的整体投资意向,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产能,预计一期总投资额约66,576.40万元人民币;后续年产8,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事项尚未具体约定,其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万元,发行数量4,833,000张。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4.8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3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8,33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499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7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权。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120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2)原A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高测配债”,配售代码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8月8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除上述延长方案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8月8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事项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33.14万股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161,851,400股变更为 227,923,360股,注册资本由161,851,400元变更为227,923,360元。因道路更名,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变更为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以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以自筹资金及外部融资投资约66,576.4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4000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万元,发行数量4,833,000张。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4.81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3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48,33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4,499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7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权。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120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2)原A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高测配债”,配售代码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8月8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除上述延长方案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于2021年7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9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

日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8月8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9日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青岛市有关疫情防控及本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等),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请关注往返、途经城市的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

至2022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7月26日上午10:00至11:00

(二) 登记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2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熊玉琳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邮政编码: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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