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本金
还开白条
别不以为意,有人就因为这被判处了
□本报讯 唐伟利 记者 陈洋根
翌 通过别人筹集注册资本金100多万元,江苏人毕阳有在宁波注册设立了一间公司,但公司开业不到7个月就锒铛入狱。昨日,宁波人民高等法院以抽逃出资罪和贴现盗窃罪对毕阳有两罪并罚,判处其徒刑5年,并徒刑8多万元。
今年26岁的毕阳有,中职文凭。今年初筹集资本金注册了杭州达特马克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特公司)。公司注册完第二天,毕阳有就将注册资本金全数以承兑汇票形式转让给了另外一间公司,而且一直未将100多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补回。
同年5月,毕阳有因亟需出钱,在若非达特公司商业银行帐户内商业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存款不足的情况下,仍开据无法落空的商业银行徐继庄(通称“白条”),先后向三家公司套取4台笔记型笔记本电脑、1张有线存储设备,总计价值5.245多万元。
随后,毕阳有随身携带骗得的4台笔记型笔记本电脑等钱财及达特公司的个人财产逃出宁波。受骗公司言说后,马上报了案。毕阳有于同年8月22日向公安部门自首,但这时他已将骗得的笔记本电脑等钱财高价销售,税金钱款挥霍。公安部门批捕时,公司帐户商业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存款仅为138.81元。
高等法院该案后指出,毕阳有作为公司主办人、股东,在注册设立公司后又抽逃全数出资,金额巨大,其犯罪行为已形成抽逃出资罪。而若非公司帐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存款不足,仍核发白条的犯罪行为,则形成票据盗窃罪。
有鉴于毕阳有在案发前自首并在审讯中强迫无罪,对犯下的抽逃出资罪无期徒刑行政处罚,判处徒刑一年,并徒刑3多万元;对犯下的贴现盗窃罪减低行政处罚,判处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徒刑5多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徒刑五年,并徒刑8多万元。
法学界人士指出,当前有些不讲廉洁的公司、企业老板娘对抽逃注册资本金和开白条的犯罪行为不以为意,但毕阳有的是刑事案件将会给他们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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