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及注册资本金
一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人员股东所致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更多或允诺提供更多给公司的资本金数目。大部分的公司为什么都叫“XX非常有限公司或“XX非常有限职责公司”。这儿的非常有限职责,指的是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负债只分担非常有限的职责,而分担的最低限额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无须一次缴交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原意是: 注册资本不必在一开始就全数交纳成功完成,而是只要在允诺的限期内(一般来说为10-30年) 缴完方可,这很大的减少了公司注册时的资本金压力。
2.注册资本越大,分担的风险/职责就越大
比如:比如说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后来公司倒闭,欠了1OOO万的国库,股东最多只需用他1OO万的出资额来分担职责,远远超过的部分就和他说实话了。但如果另一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那么要是分担全数1000万的职责!
所以,注册资本并并非越大越好,最重要的是股份比率,而并非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设两个科学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最偏执的选择。
二 股东及出资本数额
股东是公司的女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讨论会是公司的最低行政权机构。出资本数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本金。一般来说他们会把两个股东出资本数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率,当做这个股东所占的股份比率。
一般来说在创业者末期,他们提议股东的数目不要太多,防止因股东过多而导致行政权零散。对于“晚期核心理念雇员”和“小股东”,提议使用“股份代持协定”进行关联方,不进入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的股东成员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证合法权益的同时精简股份构架。两个单纯、身心健康的股份结构有助于公司成功股权融资,以及加速成功完成备案和更改等事宜。
三公司老总
这儿的公司老总,和一般来说认知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注册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职员。一般来说提议由核心理念创办人或大股东供职,以求加强对公司的Vertus。
1、常务董事常务副董事长/执行常务董事:
由常务董事、常务副董事长组成的常务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讨论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副董事长是公司常务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低领导者。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常务副董事长的行政权在常务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来说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常务董事会开会或常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
公司在前期比较单纯时,可不设立常务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常务董事方可。执行常务董事代行常务董事会职责。
2、法定代表人:
在去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常务副董事长/执行常务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零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常务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讨论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讨论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不能由常务董事、经理来兼任。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注册公司的相关详情,或者有什么不懂的,可
职责编辑: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