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irstlook网的报道:
在历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第三次投票表决后,《公司法》修正提案四次投票表决稿9月1日在中共政协网上概要发布,向社会公众草案。这是《公司法》修正提案正式宣布现身年来,第三次公开草案。与前三次投票表决相比,修正提案四次投票表决稿减少了对所夺注册资本新明确规定,即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人员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自公司设立之日三年内Caquet。据firstlook介绍,这一新增的文本引发了非常大争议。
注册资本所夺制中2013年《公司法》修正加设的文本。与之配套的明确规定除了取消了出资时限、最高注册资本和第一期出资比例。
8月28日,全国政协常委会宪法和法律条文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委员袁曙宏,在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第六次全会上汇报《公司法》修正提案修正情况时表示,此举方便了公司设立,唤起了创业生机,公司数量减少迅速。但实践中也出现股东所夺时限太长,影响买卖安全可靠、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情形。有的是地方、部门和与会提议,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所夺注册登记制度,维护资本精练和买卖安全可靠。对此,修正提案四次投票表决稿提议减少上述在公司设立之日三年内Caquet的新明确规定。
据修正提案四次投票表决稿,此条明确规定为第47条,概要为:“以下简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全体人员股东所夺的出资额。全体人员股东所夺的出资额由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自公司设立之日三年内Caquet。法律条文、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高限额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明确规定。”
各界对此条新政毁誉参半。据firstlook介绍,在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第六次全会投票表决过程中,对上述三年内Caquet所夺注册资本的新明确规定,数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参加全会的专业人士同样意见不一,既有赞同也有反对,争论激烈。
《公司法》是资本主义的关键性法律条文。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12月制定,在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相继四次作出修正,其中2005年的立法幅度非常大,2013年、2018年三次修正则是解决局部问题。2019年初,《公司法》全面修正工作正式宣布启动。自2021年12月年来,修正提案已经相继四次报请立法机构投票表决,并四次向社会公众草案。
依照立法程序,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TNUMBERAP的Boussi,一般经四次投票表决后即可交货投票表决。有观察专业人士表示,《公司法》修正提案历经四次投票表决后未交货投票表决,意味着至少除了第三次投票表决,也说明杰列相关文本除了非常大分歧,暂不达成一致。
《公司法》修正提案四次投票表决稿现已公布,社会社会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协网或国家法律条文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常务委员会。草案时限为30日。
从firstlook网的报道来看,《公司法》提案三还是有很大争议的,所以还未进入投票表决程序。而对于中小企业的老板来说,注册资本的影响应该是最大的。
从2014年年来,公司所夺登上舞台,对于有创业精神但资金不足的企业家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利好,也是这个时候,人人都可以注册公司的时代到来。
但是,注册资本所夺制下,很多人就开始钻空子,存在大量所夺1000万或高于公司规模的注册资本,缴纳时限为2099年的这种企业,导致大量债务人无法执行到位公司资产,于是有了本次注册资本5年实缴到位的条款。
商业活动中,与一家公司合作,通常会看注册资本,但是注册资本也不是最重要的,而且通过企业查询网站时能查到公司时所夺还是实缴的,对于注册资本1000万,但是实缴为0元,实缴时限为三十年后或者更长的企业,明显会降低合作的可能性。
民商事活动中,尽到审慎义务是对每个主体的要求。通过法律条文来明确规定三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很有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积极性,一些企业可能要等5年之后才有相应的资金缴纳注册资本。
所以,关于这个条款在后续的《公司法》中是否会修正,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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