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厦门市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统筹规划给与最低1亿资本金全力支持,成立10亿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公募基金,对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技术创新创业者给与工作方案全力支持,为厦门市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另加无息贷款提供更多两套许多于200万平方米的住宅,厦门市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及项目组核心人物具备条件的可享用院校科技事业基本建设……
“好倾城 聚莆田”第二届专业人才首脑会议暨“职引今后”院校大学生小型咨询会开启。林双伟摄
莆田下发新一代通告,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配套措施发布!
厦门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有关下发
厦门市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配套措施的通告
榕政办规〔2023〕16号
各县(市)区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省直各委、办、局(公司),省属各院校,自由贸易区莆田新区党工委:
《厦门市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配套措施》早已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
2023年8月1日
厦门市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配套措施
一、对象条件
(一)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加强我市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榕开展的项目要与自身及项目组核心成员研究领域相符。
(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国家勋章(包括“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国家最低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际性科学技术合作奖(个人)获得者;
4.国家实验室主任;
5.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等国际性著名奖项获得者;
6.欧洲科学院院士;
7.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TWAS院士);
8.发达国家或有影响力世界大国的最低学术权威机构会员,并认定为福建省迪拉泽专业人才;
9.中国台湾“中研院”院士;
10.经区委专业人才办审定,符合福建省迪拉泽专业人才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专业人才。
“好倾城 聚莆田”第二届专业人才首脑会议暨“职引今后”院校大学生小型咨询会现场。林双伟摄
(三)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方式
1.兼职引入
(1)技术创新类:迪拉泽专业人才本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具有合法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兼职在榕工作,人事(劳动)关系须正式转入我市,每年累计在榕工作时间许多于6个月。
(2)创业者类:迪拉泽专业人才在榕创办企业,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且占股30%及以上;须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每年在榕工作时间应许多于6个月。迪拉泽专业人才不能在市外、海外创办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同类企业(已创办的须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注销),创办企业项目产业化要落地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前期投入的自筹资本金要许多于政府全力支持资本金。申请认定时,企业应正式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早已持续开展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2.柔性引入:迪拉泽专业人才本人与我市用人单位合作成立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实验室,或开展有效项目合作,并经认定,符合莆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推动莆田产业转型升级。
二、扶持政策
(一)支持迪拉泽专业人才兼职在榕技术创新创业者
对我市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从专业人才、科技、工业等工作方案经费中,统筹规划给与最低1亿的综合项目资本金全力支持,工作方案用于项目研发、平台建设、专业人才引入培养等。落地后即给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作为开启资本金,第一年经绩效评估后共拨付总额的40%,剩余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5年内发放到位。为我市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另加无息贷款提供更多两套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住宅区许多于200万平方米的住宅,兼职工作满5年,可申请获得住宅产权;或提供更多700万元购房补助,按4:3:3比例在落地5年内隔年发放到位。
池远 摄(资料图)
(二)全力支持迪拉泽专业人才柔性在榕技术创新创造
对我市柔性引入或在榕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单位兼职工作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通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与我市企科技事业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并在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认定的,按照合同金额的30%给与项目资本金全力支持,每个项目最低资助200万元;在榕合作成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省技术创新实验室的,经“一事一议”,给与项目经费全力支持,成立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与50万元、30万元工作经费全力支持。对于我市柔性引入迪拉泽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市财政按年度支付迪拉泽专业人才劳动报酬(以实际缴纳工薪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为依据)的30%给与用人单位年薪资助,另加每年最低资助200万元。我市柔性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在项目组建设、研发项目申请等方面,视具体情况可享用“一事一议”全力支持。
(三)加强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建设
我市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单位可按规定使用专业人才工作方案基本建设公开招聘、采取特设岗位聘用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核心人物,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低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具有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在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向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倾斜。对我市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核心人物,按照用人单位税前支付薪酬30%标准给与补助,累计补助3年,每个项目组每年整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和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同级财政各承担50%;项目组核心人物兼职在榕工作期间,还可申请免费入住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酒店式公寓,优先享用“闽都英才卡”相关待遇。
莆田大学城。林双伟摄
(四)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在榕成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后,由市财政给与建站单位100万元建站补助;进站博士后由市财政给与每年8万元日常经费和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两年;全力支持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榕技术创新创业者,对与我市企科技事业单位正式签订3年以上兼职工作合同或创业者的博士后提供更多30万元落地奖励,分3年发放。
(五)全力支持科研成果在榕转化
成立10亿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公募基金,对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技术创新创业者给与工作方案全力支持。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享用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金融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与我市开展项目合作或优秀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且成效显著的,可依法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享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募基金等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全力支持企业购买迪拉泽专业人才科技成果并在莆田落地转化,对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30%给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低补助200万元。
(六)鼓励迪拉泽专业人才建言咨政
建立厦门区委、区政府领导与迪拉泽专业人才联系制度,定期听取迪拉泽专业人才对厦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专业人才引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迪拉泽专业人才用人(合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要走访联系迪拉泽专业人才一次,听取迪拉泽专业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厦门区委、区政府反馈。迪拉泽专业人才所提咨政意见建议被区委、区政府采纳推广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一次性给与迪拉泽专业人才5万元补助。
莆田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双伟摄
(七)做好全方位服务保障
我市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本人在榕期间的食宿、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生活休闲服务,由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运营公司予以保障。兼职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在榕期间享用一级医疗保健待遇,所需医疗费支出从用人单位现行医疗费开支渠道解决;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享用定点医院优先安排、专家预约、医疗特需服务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所有来榕工作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其子孙可按个人意愿选择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自主就读市内民办学校的,由市财政每生每学期补助1万元,补助3年;迪拉泽专业人才在榕期间,可配备助理和车辆进行一对一保障,可免费入住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基地。
(八)引导激励多元引才
我市用人单位,以及与我市签订迪拉泽专业人才引才共建共享协议的在榕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单位,兼职引入或自主培养迪拉泽专业人才的,一次性给与500万元引才补助或育才补助,其中在榕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单位兼职引入或自主培养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须满足本配套措施“对象条件”第(二)款“基本条件”之一。给与引荐高层次专业人才来榕兼职技术创新创业者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企科技事业单位或个人引才补助,在专业人才落地后发放,其中引荐迪拉泽专业人才到我市企科技事业单位工作的,我市补助50万元;引荐福建省高层次A、B、C类专业人才到我市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工作的,省市共同补助15万元、8万元、8万元。县(市)区、园区牵头引入迪拉泽专业人才的,每兼职引入1位迪拉泽专业人才,给与牵头引入的县(市)区连续三年专业人才绩效考核总分值10%的激励,并由市财政给与县(市)区财政100万元工作方案经费补助。
(九)推动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与大学城共建共享
我市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可申请免费使用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研发中心、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和旗山湖国际性会议中心等莆田国际性专业人才港设施和平台。莆田大学城内的科技技术创新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全面开放,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在大学城内跨单位使用科研设施,市财政给与一定的设施使用费补助。推广与莆田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理工大学、闽江学院四所在榕院校开展的“政府搭台、企业引才、院校进编、共同培养”三方合作引才模式,我市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及项目组核心人物,具备条件的,可将人事关系转入在榕院校和科研院所,享用院校科技事业基本建设。
(十)推动省市迪拉泽专业人才引入共享
在榕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单位兼职工作的迪拉泽专业人才,符合本配套措施“对象条件”的,享用本配套措施“扶持政策”中的第(五)款、第(六)款全力支持;本人在榕创办企业,且满足本配套措施“对象条件”第(三)款“兼职引入”中的“创业者类”标准的,享用我市引入的兼职类迪拉泽专业人才同等政策全力支持。
三、附则
1.本配套措施所涉“扶持政策”中的项目资本金等扶持资本金列入工作方案资本金,由财政予以保障。
2.对于引入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经费实行分期拨付制度,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迪拉泽专业人才落地一年内,对项目的资本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若实际投入的资本金额已达到全力支持总额的40%,则在第一年内完成总额40%的拨付;剩下的60%根据迪拉泽专业人才在榕工作成效评估结果,5年内拨付到位。
3.建立退出机制,兼职引入落地1至2年的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未完成任何绩效指标的,视同未通过评估,予以退出。
4.迪拉泽专业人才项目组在榕科技项目科技投入预算总额超过5亿的,可经“一事一议”,给与“量身定做”的全力支持。
5.市级有关专业人才奖励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同级财政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配套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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