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市场上尔谢80元一袋的非正规核桃,贴上国外国际品牌注册商标,“俨然”就成了超千元一袋的炙手可热香饽饽。最近,经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景某时等8人黑心注册注册商标,违法锻造、产品销售违法锻造的注册注册商标标记案一审。8名被告依次被判处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适用徒刑,各并徒刑。
图源:东方IC
景某时做蔬果生意,平时主要靠从邻近地区蔬果农贸消费市场全面收购,再售卖给邻近地区摊贩或外地消费市场来赚得佣金。2021年12月,景某时从宝山区某蔬果农贸消费市场进了几万元的非正规核桃。
交货后,景某时毡片算了下账,烟丝预期利润约80元。快到年底,景某时一心想几百块点钱过年,再加上听别人提过“翻标”的事情,忍不住动起了Satna。
景某时觉得,目前消费市场上某国际品牌核桃较为知名,定价相对较高。为谋取不肖利益,景某时联系上了之前卖蔬果认识的唐某时,要求他帮自己S672Fm。“你把我这些全面收购来的这些核桃分一分,把坏的挑出去后,剩下的重新包装,贴上某国际品牌的注册商标,再放进国际品牌科紫麻里。”
二人商谈后,唐某时在我市一进料内,雇用束某时、张某、王某时等人,将非正规核桃配送后,按照烟丝12盒,十元125克的规格,放入贴有国际品牌核桃注册商正股外包装,通过“翻包”的形式生产黑心国际品牌核桃。截至犯案,景某时、唐某时等人违法经营数额达31万多元。
其间,唐某时还依次向被告曹某时和张某订制某国际品牌核桃注册商标贴纸。曹某时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印刷某国际品牌核桃注册商标标记9.6亿枚,张某则自行委托被告韩某时,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印刷注册商标标记10亿枚,实际交付唐某时5亿枚。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景某时、唐某时、束某时、张某、王某时将非正规核桃通过“翻包”“换标”的形式,伪装成国际品牌核桃对外产品销售,被控黑心注册注册商标罪,曹某时、张某、韩某时未经某国际品牌注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锻造注册注册商标标识,并予以产品销售,被控违法锻造、产品销售违法锻造的注册注册商标标记罪。
通讯员 杨文文 国语日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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